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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十六次科举

(2011-10-06 08: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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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列图

蒙古

元文宗

施奈庵

爱育黎拔力八达

分类: 杂谈

至顺元年(1330)三月,廷试进士,笃列图、王文烨等九十七人及第

施耐庵(《水浒传》作者)于该年中进士。

资料来源:《元史》等。

元太宗十年(1238年),元太宗窝阔台根据中书令耶律楚材的建议,设策论、经义、词赋三科,开科取士,录取杨奂等4030人,后因为种种原因,科举没有继续进行,直到1313年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

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将国号“大蒙古国”改为“大元”,元仁宗1313年下诏恢复科举,1314年八月全国举行乡试,1315年二月,又举行会试;1315年三月,相继举行廷试,第一次开科取士,直到1366年,三年一次,直到元朝灭亡,中间因为因为元惠宗时期丞相伯颜擅权,执意废科举,1336年科举和1339年科举停办。

从1315年算起,元朝举行了16次科举考试,前后一共录取进士(包括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1139人。国子学积分及格生员参加廷试录取正副榜284人,总计为1423人。

【元太宗时期】

元太宗窝阔台1234年攻灭金朝、夺取所有北方地区之后,中书令耶律楚材奏曰:“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业,非积数十年,殆未易成也。”提出了儒术选士的建议,受到了元太宗的重视。

元太宗九年(1237年),下诏命断事官术忽和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开科取士。这虽然是一次临时应急的权宜之举,但却是仿照科举考试来进行的。设策论、经义、词赋三科,日期定为三天,凡专治一科不失文义者中选,能兼者参加几科的考试听其自便。凡汉族知识分子在战乱中被俘为奴隶者,也可参加考试,如主人藏匿不遣者处以死刑。考试中选者给予他们享受赋役的优厚待遇,任命他们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

考试在元太宗十年(1238年,农历戊戌年)举行,被称为“戊戌选试”。这次考试共录取东平杨奂等4030人,皆为一时名士,使朝廷及时得到了为加强封建统治所需要的各方面的人才。但后来“当世或以为非便,事复中止”。直到元仁宗1313年下诏恢复科举。

元仁宗延佑元年(1314 年),在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将国号“大蒙古国”改为“大元”四十多年以后,终于正式举行了科举取士的制度。这年秋天,全国举行乡试;1315年二月,又举行会试;三月,相继举行廷试,录取进士56人。

1315年-1366年16次科举的举行时间和录取人数如下:

【元仁宗时期】

延佑二年(1315)三月,廷试进士,护都答儿、张起岩等五十六人及第。

延佑五年(1318)三月,廷试进士,都护答儿、霍希贤等五十人及第。

【元英宗时期】

至治元年(1321)三月,廷试进士,达普化、宋本等六十四人及第。

【元泰定帝时期】

泰定元年(1324)三月,廷试进士,捌剌、张益等八十六人及第。

泰定四年(1327)三月,廷试进士,阿察赤、李黻等八十六人及第。

【元文宗时期】

至顺元年(1330)三月,廷试进士,笃列图、王文烨等九十七人及第。

施耐庵于该年中进士。

【元惠宗(元顺帝)时期】

元统元年(1333)三月,廷试进士,同同、李齐等一百人及第。

刘基【刘伯温】于该年中进士。在中进士后不久,刘伯温被任命为江西高安县丞,后又任元帅府都事。

因为丞相伯颜擅权,执意废科举,1336年科举和1339年科举停办。

至正二年(1342)三月,廷试进士,拜住、陈祖仁等七十八人及第。

至正五年(1345)三月,廷试进士,普颜不花、张士坚等七十八人及第。

至正八年(1348)三月,廷试进士,阿鲁辉帖穆而、王宗哲等七十八人及第。

至正十一年(1351)三月,廷试进士,朵列图、文允中等八十三人及第。

1351年五月,刘福通领导红巾军起义,在以后的十八年中,各地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此后的五次科举均一定程度上受到全国战乱的影响。

至正十四年(1354)三月,廷试进士,薛朝晤、牛继志等六十二人及第。

至正十七年(1357)三月,廷试进士,侻征、王宗嗣等五十一人及第。

至正二十年(1360)三月,廷试进士,买住、魏元礼等三十五人及第。

至正二十三年(1363)三月,廷试进士,宝宝、杨輗等六十二人及第。

至正二十六年(1366)三月,廷试进士,赫德溥化、张栋等七十三人及第。

以下资料来源于元史专家韩儒林主编的《元朝史》:

元朝科举的最初尝试是在元太宗窝阔台时期,“太宗始取中原,中书令耶律楚材请用儒术选士,从之”。窝阔台汗九年(1237年)八月,下诏命断事官术忽德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不以失文义为中选。其中选者,复其赋役,令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元史》卷81《选举志》一,第2017页)。诏令中所说的“复其赋役”,指的是“其中选儒生,若有种田者纳地税,买卖者出纳商税,开张门面营运者依例供差发除外,其余差发并行蠲免”。凡中选的儒生,“与各住达噜噶齐管民官一同商量公事勾当着。随后依照先降条例开辟举场,精选入仕,续听朝命”(《选试儒人免差》,《庙学典礼》卷1)。诸路考试,均于次年(戊戍年)举行,故称戊戍选试。按照他们原来的打算,此后准备再辟举场精选入仕。这说明戊戍选试确实是科举取士的步骤之一。但后来“当世或以为非便,事复中止”。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以后,元廷围绕科举兴废问题曾展开反复讨论。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至元二十一年之议。其“事虽未及行,而选举之制已立”(《元史》卷81《选举志》一,第2018页)。但是终忽必烈之世,科举制度始终没有实行。成宗、武宗时,也一再议“科举事”,但仍无结果。

元朝前期,科举长期停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忽必烈建元之前,蒙古对中原统治已长达半个世纪。在这一时期,凡纳土归降者,均命其为当地长官,依照金朝的官制授予官职,其中许多汉人儒士和官吏、地主等成为蒙古统治区的政权主宰者。他们在自己的辖境内,既统军,又管民,有权任命其下属官吏。到忽必烈更定官制时,“先帝朝廷旧人,圣上潜邸至龙飞以来凡沾一命之人,随路州府乡曾历任司县无大过之人,暨亡金曾入仕及到殿举人”(《紫山大全集》卷12),几乎都成为既定官员人选。因此,元朝开国之初,客观上没有迫切需要另辟取仕途径。

其次,中统、至元之际,国家多事,大量的军费开支使元朝面临着严重的财政短缺问题。忽必烈重用阿合马、桑哥等人,让他们“理财助国”,遭到朝中许多儒臣的反对。科举取士是汉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元朝全面实行此种办法便意味着全面的汉化,意味着蒙古贵族特权的丧失。而忽必烈又一向嫌恶金朝儒生崇尚诗赋之作风,他认为“汉人惟务课赋吟诗,将何用焉!”这时的忽必烈对于儒学已失去原有的热忱和兴趣,他所急需的是增强军力,保证财用。儒臣们反对阿合马、桑哥等人理财,就进一步加深了蒙古统治者与儒臣之间的矛盾,因此,对于遴选“真儒”的科举制度十分冷淡。另外,在忽必烈疏远儒臣、科举制度滞泥不前的同时,由吏入仕逐渐制度化。这种制度在其形成过程中,以越来越大的力量排挤和对抗实行科举制来求得自身的生存,最后导致科举制的流弊日趋甚笃。元灭南宋后,一部分儒生痛呼“以学术误天下者,皆科举程文之士。儒亦无辟以自解矣!”(谢枋得《程汉翁诗序》,《叠山集》卷6)理学家许衡等人由于忌恶宋、金科场遗风,自己重举办学校,以培养新的人材,对立即恢复科举也不感兴趣。社会对以章句注疏、声律对偶之学取士的严厉批评,也加深了蒙古统治者对科举制本身的不信任(韩儒林主编《元朝史》上册)。因此,自忽必烈开国算起,科举停废长达半个世纪。

元仁宗即位,为了整顿吏治,改革由吏入仕制度带来的某些弊端,主张以儒治国,重新提出“求贤取士,何法为上”(《黄金华集》卷43)的问题。皇庆二年(1313年)末,元廷以行科举诏颁天下。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道。

以下资料来源于元史专家韩儒林主编的《元朝史》:

元代地方一级考试沿用金朝“乡试”之名,于八月举行。其科目,蒙古、色目人试二场。第一场经问五条;第二场策一道。至正时改经问五条为三条,另增本经义一道。经问只在《四书》内出题,增本经义一道,须在《诗经》、《尚书》、《周易》、《春秋》、《礼记》内明一经,难度较前增大。汉、南人试三场。第一场明经;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至正时改古赋外于诏诰、章表内又科一道;第三场策问一道。答题时《四书》、《诗经》采朱熹注,《周易》主程颐、朱熹之说,《尚书》用朱熹门人蔡沈之说,《春秋》用程颐弘淑胡安国作的传。这样,除《礼记》尚用古注疏,《春秋》许用左传、公羊、谷梁三传外,其它儒家经典一律以程朱理学的阐发附会为本(《元史》卷81《选举志?科目》一;韩儒林主编《元朝史》上册)。

乡试科场,全国共设17处,从赴试者中选合格者300名到大都会试。其名额分配,如辽阳行省为蒙古人5名,色目人和汉人各2名共9人;江浙行省为蒙古人5名,色目人10名,南人28名共43人;云南行省为蒙古人1名,色目人2名,汉人2名共5人;河东宣慰司蒙古人5名,色目人4名,汉人7名,南人16名;直隶省部大都蒙古人15名,色目人和汉人各10名等,全国11个行省、2个宣慰司和4个直隶省部全部合计: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均占75名(共300名)。元朝之会试(“会试”之名亦始见于金)定于乡试次年二月举行,科目与乡试同。会试共取录100人,其中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25名,参加殿试,其内容为试策一道。殿试诸生不再被黜落,只是以所对策第其高下,重新厘定等次,以“国人暨诸部”(即蒙古、色目人)为右榜。以汉、南人为左榜,唱名公布。两榜各分三甲。第一甲各一人,赐进士及第,秩从六品;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秩正七品;第三甲同进士出身,正八品。元统元年(1333年)殿试曾稍异其制,右、左榜第一甲各三人,皆赐进士及第。

元代科举考试,从1315年到1366年,每三年一次,共举行过十六次(由于伯颜擅权,执意废科,1336年和1339年曾停科两次)。科举规模,无论就取录人数或进士的地位前途,都和唐、宋相两朝难以相比。元代后期50多年,科举取士(包括国子监生员会试中选者)共1200余人,占当时相应时期文职官员总数的4%。按比例,只相当于唐代和北宋的十分之一强。元行复科举后54年间,可以确定以科举进身参相者共9人,其进士中官至省部宰臣(包括侍郎)、行省宰相及路总管者,据目前所知,亦不过六七十人(韩儒林主编《元朝史》上册)。

如上所述,元朝科举制度的规模很小,它对有元一代的既定用人格局,没有产生多大影响。不过,元朝最先把程朱理学规定为考试取士的标准,“非考亭(朱熹--引者)之学”的作品,被当作“邪说”而毁掉(《金华先生文集》卷26)。此后经明代直到晚清改革科举制度,以理学科士,维持了将近600年。所以,从元代开始,程朱理学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几乎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

公开的考试制度在元朝本来发轫已迟,直到1315年才第一次举行,去开国已55年,并且其条制将蒙古色目人分为一科,汉人南人另分一科,前二者人口,只有全国3%,其分配名额倒有总数50%。并且朝中的大官除少数例外,一向都是蒙古与色目人包办。

元朝,长期没有科举制度,这跟蒙古贵族保持既得利益的需要和民族偏见有关,也跟程朱理学信奉者的反对有关(宋金以词赋取士,不切实用,遭致他们反感)。直到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有中书省大臣建议恢复科举制度,并且提出意见如下:“学秀才的,经学、词赋是两等。经学的是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勾当,词赋的是吟诗课赋作文字的勾当。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人都习学的浮华了。……俺如今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等都不用,止存留诏诰章表,专立德行明经科。明经内四书五经,以程子、朱晦庵注解为主,是格物致知修己治人之学。这般取人呵,国家后头得人材去也。”(《元典章》卷三十一《礼部》四《学校?儒学》)爱育黎拔力八达批准。次年即举行考试。以后每三年考试一次,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对元朝科举的介绍:

恢复科举考试

爱育黎拔力八达(元仁宗)使官僚队伍更加儒化的大胆尝试,是他改革元朝制度的最重要措施。儒士以前在元朝政府中之所以没有起到重要作用,主要原因是以前各朝都没有把他们的学问视为补选官员的基本标准。大多数高官是以出身为评选标准而产生(通过承袭和荫的特权,荫即降等承袭其父辈的官职),而多数中下级官员则是由吏入官。结果是大多数官员并没有受过儒学教育,也不具备儒家的政治倾向。

为改善通过承荫得官者的教育水平,1311年下诏规定汉人职官子孙承荫,需考试一经一史,考试合格者直接任职,免去见习期。蒙古和色目职官子孙承荫者可以选择考试,通过考试的人授官时比原袭职务高一等。可能是为了减少儒官的竞争,由地方机构胥吏出身的官员可以出任的最高职务自四品官降为五品。但是,爱育黎拔力八达所做的最有意义的制度变化,是恢复了科举考试制度。

科举考试是中原王朝甄选统治精英的主要途径,关系重大,所以在忽必烈朝不断围绕恢复考试问题展开争论,但是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在恢复科举考试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有两个原因。第一,由于元廷主要依靠承袭制补充官员队伍,采用考试制度将会损害蒙古、色目甚至汉人贵族家族的承袭和荫的特权,所以会遭到反对。第二,在汉人士大夫中对考试是否是补充精英的有效制度和采用何种科目亦存在完全对立的看法。一派赞成采用宋朝和金朝的考试科目,注重文学和经学的考试。受朱熹对考试制度的观点影响颇深的理学家反对这种观点,主张在科目中去掉文学,注重重要经典和策问考试。

因为没完没了的争论,科举考试一直没有恢复。爱育黎拔力八达即位后,形势发生了变化。改善官员水平的急迫需要和皇帝本人欲使他的政府更加儒化的迫切要求,使得请求恢复科举考试的呼声再次高涨起来。此时因为理学在元廷官员圈中已经占了明显的优势,以前理学家提出的方案几乎未遭任何反对就被采纳了。

1313年颁诏并在其后的两年中首次实行的新考试制度,显然有利于理学家的观点。考试科目重经学而轻文学。它还指定朱熹集注的《四书》为所有参试者的标准用书,并以朱熹和其他宋儒注释的《五经》为汉人参试者增试科目的标准用书。这一变化有助于确定理学的国家正统学说地位,具有超出元代本身的历史意义,并被后来的明、清两代基本沿袭下来。

除此之外,新考试制度还有一些反映元朝统治下特有的多民旅社会的特征。在新制度下,蒙古和色目人的考试不仅比汉人、南人简单,他们还在种族制度下享有“同等席位”,通过各省考试参加会试的名额,按照四等人的划分,每等人75个名额。另外,为了不损害旧贵族家族的承袭特权和扰乱现存的官僚体制,登第殿试的名额控制在较低水平上,每次考试不超过100人。此后元廷举行了16次考试,考中进士的共计1139人。这个数字,只比同时期文官总人数的4%稍多一点。因此,科举考试制度并不意味着对享有特权的贵族子弟利益的严重损害。

爱育黎拔力八达(元仁宗)推行的考试制度,应被看作施行平等任官机会的汉人观念和作为征服王朝的元朝的社会政治现实之间的结合。然而,爱育黎拔力八达恢复科举考试制度,既有文化意义,也有社会和政治意义。把儒家学说作为甄选精英的标准,给汉族士人入仕提供了一条正常的道路。这对江南的士人更为有利,因为直到此时他们多被排除在官场之外。此外,考试制度也鼓励蒙古人和色目人学习汉学,特别是那些不属于贵族家族的人,并由此加速了征服者的汉化。

以下资料为转载:

1315年,元朝第一届科举会试和殿试,先后在大都(今北京内城)举行,各省进京参加会试的举人只有135人,从中获录取的进士只有56人,均不足原订的数额。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是在两年前正式下诏恢复科举考试,并于去年8月在各省举行乡试开科取士。这是南宋灭亡以来,30多年来的第一届科举考试。

这名蒙古皇帝从9岁开始受到孔孟儒学熏陶,认为儒家伦理纲常可以治国安邦。他日前巡视“皇家学院”国子监时,谈到了复办考试的目的。

他说:“我的心愿是让百姓安居乐业以图治,如果不用读书人,如何实现这个心愿?”

极力主张复办考试的是他的老师李孟。这名当天陪同皇帝巡视的汉儒告诉记者,两年前的夏天皇帝召见,就如何选拔贤才要听取他的意见。

“我当时上奏说,培养和选拔人才的途径不只一条,但汉、唐、宋、金盛行的科举取仕,远胜一切。而如今若想恢复科举,应注重德行、经术,其次是文辞,这样才能招揽到有真才实学的贤士。”

对于第一届科举名额不足的原因,李孟私下透露,并不是汉人、南人缺乏合格者,实际上参加乡试的汉人、南人总数要比蒙古人、色目人多几倍;但因蒙古人、色目人考生中难以选满150个举人名额和50个进士名额,所以就将汉人和南人的乡试会试名额同数空缺,以维持四等人入选数量的均衡,以免汉人、南人在科举中占优势。

据一些汉族读书人反映,元朝科举存有不平等现象,例如乡试和会试的程序规定:蒙古人、色目人第一场从《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等“四书”内出题考经义,再根据时事出题考对策;汉人和南人除了这些内容外,还须加考赋与杂文各一篇。

待遇方面,蒙古人和色目人的考题难度较低,考试也少一场,但授官级别却比汉人、南人进士高。而且蒙古人、色目人如愿参加与汉人、南人同样难度的考试,中选后

更加一等授官。

殿试结果分右、左两榜公布;元朝以右为尊,蒙古人、色目人因此名列右榜,汉人、南人列左榜。名义上两榜的第一名都算状元,但只有右榜状元才算真有资格为官,左榜状元不受重视。

一些汉人考生投诉,这和寻求优秀人才的原意相违背。不过朝中一名文官透露了实际的情况。他说:“皇帝是有心对汉民、南人以平等相待的,无奈朝政受他母后(答己)和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把持,我看他是有心无力。”

以下内容转载自《中国全史》:

元代科举所设科目少,录取人数少,但应试对象较为广泛

和元以前的唐、宋王朝和元以后的明、清王朝相比,元代对科举的重视程度远逊于它们。如前所述,在蒙古统治集团里,进身为官的途径多种多样,科举选士授官只不过是其中的一条途径罢了,不同于其他封建王朝将科举作为选拔官吏的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途径。元代科举制度正式实施的时间比较迟,是在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一个多世纪以后,在元世祖即位五十四年、建国号为元四十三年以后,才正式开科取士,实施的时间不过五十余年,其中在元顺帝时还有七年“诏罢科举”。据史料统计,元代通过科举选拔的官吏只占元代文官总数的百分之四强,数量微乎其微,所以科举在元代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远不如其他封建王朝。

元代的科举只设进士一科,科目单一。而元以前的唐代设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还有俊士、一史、三史、三传、开元礼、道举、童子举和弘文崇文生等不定期举行的开考科目;宋代除“制举”和“学选”外,“常贡”的开考科目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和明法九科,那就复杂得多了。元以后的明、清王朝,承袭元代的旧制,科举也只设进士一科,但规定文武官吏皆由科举而进,新设武举,考试的程式更为繁复、周密,且都采用“八股”的排偶文体,科举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元代虽也设有童子举一科,但它并不授以官职,而是“令入国子学教育之”,与其他封建王朝赐以出身或授官赏赐金带等有所不同。

元代所实行的科举制度,对以后的明、清王朝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明、清王朝开科取士,大体上采用的仍是元仁宗皇庆年间所制定的科举制度及其实施办法,不过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发展、充实和完善罢了,基本内容及其精神实质没有什么大的改变。自元代以后,科举考试科目由繁到简,只设进士一科;开考时间固定,一般三年一次,称为大比;考试内容以儒家《四书》、《五经》为主,又规定以程、朱等理学家的注疏为蓝本;科举程式除增加了童试外,其他乡试、会试、廷试照旧;而在实施的具体措施上明、清则有所发展,与元代并不完全相同。可以这么说,元代实行的科举制度,是由唐、宋过渡到明、清,不断走向完备、成熟以至僵化的一个转折点。当然,与此相适应的是,自元以后,科举取士的弊端也就暴露得越来越明显。

下列内容选自于《中国全史》:

元代实行的科举制度,前后虽然只进行了16次,录取进士的名额才1000余人,但在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由开始的举棋不定到后来正式开科取士,这是元代提倡文治、推行“汉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它本身又是“汉化”的实质内容之一,从而有力地推进了蒙元政权的封建化的进程;

其二,实行科举制度,提高了元代官僚集团的文化素质,同时还加强了和各民族间文化教育的交流,使以汉族儒家文化为主体的华夏文化通过科举而在各民族间广为传播,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

其三,实行科举制度,使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知识分子有可能通过科举进身仕途,担任各种官职,从而进一步扩大了蒙元政权的统治基础,缓和了蒙古贵族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间的矛盾,使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为维护和巩固蒙元专制政权效力和尽忠。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总结元末仗节死义者,大多是通过科举赐以进士及第、出身的知识分子。如:台哈布哈为元明宗至顺元年(1330年)进士,死于方国珍之难;余阙为元顺帝元统元年(1333年)进士,守安庆,死于陈友谅之难;李齐亦为元统元年进士,守高邮,死于张士诚之难,等等。赵翼还提到李黻、

郭嘉、王士元、赵琏、孙柄、周镗、聂炳、刘耕孙、绰罗、彭庭坚、布延布哈、伊噜布哈等人,他们有的镇压农民起义军,有的击退倭寇的进犯,有的在与明军对抗时献出了生命,都为捍卫蒙元政权效力或尽忠。尽管他们表现的节义不一,但俱得自科举之赐,故最后赵翼总结说:“诸人可谓不负科名者哉!”

其四,元代所实行的科举制度,对以后的明、清王朝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明、清王朝开科取士,大体上采用的仍是元仁宗皇庆年间所制定的科举制度及其实施办法,不过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发展、充实和完善罢了,基本内容及其精神实质没有什么大的改变。自元代以后,科举考试科目由繁到简,只设进士一科;开考时间固定,一般三年一次,称为大比;考试内容以儒家《四书》、《五经》为主,又规定以程、朱等理学家的注疏为蓝本;科举程式除增加了童试外,其他乡试、会试、廷试照旧;而在实施的具体措施上明、清则有所发展,与元代并不完全相同。可以这么说,元代实行的科举制度,是由唐、宋过渡到明、清,不断走向完备、成熟以至僵化的一个转折点。当然,与此相适应的是,自元以后,科举取士的弊端也就暴露得越来越明显。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八,《非程文》,中华书局1959年版。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非程文》。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元末殉难者多进士》。

天涯上的帖子大之至者谓之元——————闲话元朝往事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52245.shtml

里面是这么评价元朝前期为什么不开科举的:

帝国的隐线

——汉法派与理财派之争(下)

“说到这里,不能不先插一句,说说忽必烈对科举制度的态度问题。

有人说世祖忽必烈不开科举,是为了扼杀中华文化,此言大谬。科举只是一种选官制度,并非中华文化的唯一载体,承载文化的应该是学校和书院,而忽必烈对于官学、书院的建设相当重视,这在前文已经说过了。

可是,对于儒学教育的重视却伴随着对科举制度的极端厌恶。忽必烈最讲究务实,而偏偏科举自隋代开始实行六百多年以来,已经流弊众多,几乎成为华而不实的东西。广大读书人潜心于科场学问,疲于仕途竞奔,竭心费神,在元朝学者胡祗遹眼中不过是“记诵章句、训诂、注疏之学,圣经一言,而训释百言、千万言,愈博而愈不知其要,劳苦终身而心无所得,何功之有!”

虽然所学“何功之有”,但“一个通过了文学考试而进士及第的考生,总是最快地得到擢用,而且有时在刚入仕途便已身居显位”。这样的人大部分缺乏以管理国家各种实际事务的经验及处理紧急事务的能力,更遑论统筹全局治国平天下了。无论西夏、金还是南宋,以经义诗赋录取的满腹经纶之士在蒙古大军的劲弩铁骑面前软弱无能,丧城失地以至于毁家亡国。于是乎,宋元之际的儒者,鲜有对科举有好感,忽必烈曾为开科举之事咨询大儒许衡,许衡直截了当的回答:“不能!”忽必烈颇为赞同:“卿言务实,科举虚诞,朕所不取。”

许衡是元臣,对于科举的态度还可能有迎合上意之嫌,而曾经和文天祥一起并肩作战,失散后隐居乡里的宋末词人赵文在其《学蜕记》中也认为没了科举实在是对读书人的大解放:“四海一,科举毕。焉知非造物者为诸贤蜕其蜣螂之壳而使之浮游于尘埃之外乎?”

没有科举,靠什么选拔官员呢?忽必烈时代对于官员的选拔主要靠推举和荫叙,荫叙就是指老子当官儿子也可以当,这自然有很大的弊端,不过这样的荫叙只占官员很少的部分,《元史•选举志》记载:“诸职官子孙荫叙,正一品子,正五品叙。从一品子,从五品叙。正二品子,正六品叙。从二品子,从六品叙。正七品子,酌中钱谷官。从七品子,近下钱谷官。诸色目人比汉人优一等荫叙,达鲁花赤子孙与民官子孙一体荫叙,傍荫照例降叙。”儿子获得老子的荫叙,平均都要降五级使用,油水相当有限。

因此,推举便成为官员选拔的主要手段。所谓推举,就是将“吏”推选为“官”。虽然人们一般把“官吏”并称,但在古代二者可相差甚远,官是经过科举出身由国家任命的政务员,而吏却只是非正途出身,在衙门里操持具体事务的事务员,不算国家编制,虽然能拿朝廷俸禄,却属于“不入流”。不过,吏的地位虽低,却很重要,靠读书考试成为官员的读书人吟风弄月、寻章摘句很拿手,却无法处理繁琐的具体事务。真正做事的往往都是吏,要说对国情民瘼诸方面的了解,十个官也未必及得上一个吏。

两宋时期,胥吏为士大夫所不齿,由吏入官是极个别,若是哪位不是考科举而是因为在吏的职位上做出成绩而升为官,便会被认为不是正途入仕,被人鄙视。可到了元朝,忽必烈讲究务实,既然吏是从基层干出来的,处理事务的能力自然出众,于是大开以吏升官之门,中下级官吏都要从令吏、司吏、通事、奏差等吏员中选拔。本来官与吏高下悬殊,属于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区别,这下很快就成了平起平坐的“哥俩好”——“曰官曰吏,靡有轻贱贵重之殊。今之官即昔之吏,今之吏即后之官。官之与吏情若兄弟,每以字呼,不以势分相临也。”

以吏为官,大量有实际事物经验的基层干部有了提拔升迁的机会,对于政府建设、政策推行自然大有好处,可这推举制度名为“制度”,却没有“机制”。一个胥吏要成为官员,能否被推举,没有固定的选拔模式,是否能力出众没有统一标准,这就出现了“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领导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的情况,通过人情关系、贿赂请托等手段获取推举就大行其道。而胥吏虽然粗通文墨,但未经过系统的儒家教育,有术而不通“道”,大部分没有“八荣八耻”之类的价值观,他们为官之后,往往比科举入仕的贪官更加巧取豪夺、寡廉鲜耻,所谓:“府州司县吏人幼年废学,辄入吏门。礼义之教懵然不知,贿赂之情循习已著,日就月将。及至年长,即于官府勾当,往往受脏枉法,遭罗刑宪。”

中国自古讲究“德才兼备”,德在才前,一旦拘泥,便会让大量迂阔无能之辈和伪君子进入仕途,而以吏为官,重术不重道,却又使得真小人充斥官场,在专制时代,这样的矛盾始终无法化解。可相对而言,无道德的人能力越大危害越大,与有道德却比较平庸的人相比,是两害相较不能取的“重”。

阿合马才能出众而道德败坏,他的政策之所以能大行其道,不能不说与以吏升官的推举制度大有应和。”

附:元朝的历代皇帝在位时间表

元太宗窝阔台,在位时间1229年八月-1241年十一月

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时间1260年三月-1294年正月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在位时间1311年三月-1320年正月

元英宗硕德八剌,在位时间1320年三月-1323年八月

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在位时间1323年九月-1328年七月

元文宗图帖睦尔,两次在位,第一次在位时间1328年九月—1329年三月,第二次在位时间1329年八月-1332年八月

元惠宗妥欢帖睦尔,在位时间1333年六月-1370年四月,1368年八月逃离大都,回到漠北草原,1368年八月-1370年四月为北元皇帝

元朝十六次科举,元惠宗时期就有十次,十六次录取1139名进士,元惠宗(元顺帝)时期就有700名,占总数的61.46%。当然,这与元惠宗在位时间长达三十多年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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