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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格律诗的“三美”主张

(2006-12-13 17:03:53)
分类: 现当代文学思考题

新格律诗的“三美”主张:闻一多有感于“五四”以来新诗过于散漫自由,而提倡一种“带着脚镣跳舞”的新格律诗。具体地说,就是“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辞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他认为,诗不能以“自然美”为上乘,因为“自然美的不都是美的;美不是现成的”,“没有选择便没有艺术”。他既反对绝对的现实主义,也把只注重“自我表现”而 不注重艺术创造称为“伪浪漫派”。闻一多的这些主张在当时和以后都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对我国的新格律诗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死水》一诗集中地体现了闻一多关于诗的“三美”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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