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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有没有受贿 借条真假成关键

(2015-05-18 21:56:04)
标签:

诈骗

刑警队长

行贿

连州商人曾献奎,自称受人之托收了50万元帮人“消灾”,结果被控诈骗获刑十年——

他说钱给了警方人士:借条是真是假?

  

  连州商人曾献奎,自称受人之托,收了50万元去帮人“消灾”,最后被委托人认为是在诈骗而锒铛入狱,被判刑十年。只是,这一事件却并没有画上句号。被判刑的曾献奎委托家人向纪委举报,称自己并没有诈骗,所有的钱都用于打点连州当地的警局人士。但当事人对此举报全盘否认。

  这起诈骗案的背后是否存在隐情?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A

  事情缘起:受人所托,替人“消灾”

  事情起源于2012年8月——

  2012年8月18日,连州市裕丰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和连州市裕丰钙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裕丰公司”)因为偷电而被供电局断电,并被刑事立案侦查。

  据曾献奎称,8月28日,裕丰公司全权委托他帮忙处理涉嫌偷电一事,并由公司老板李玉茶的女儿李丹从其母亲付年珍的银行卡转账支付了50万元给曾献奎。

  9月6日,李丹的丈夫庄奕群代表裕丰公司与曾献奎之间签订了一份委托协议,全权委托曾献奎代为“到公安局处理裕丰公司涉嫌偷电一事”。

  协议中,曾献奎承诺:“保证李玉茶及连州市裕丰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所有员工不因偷电的壹事被追究任何形式责任,另曾献奎保证,供电局仅要求连州市裕丰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付清所欠电费并不追加任何罚款。通过曾献奎的协助,裕丰公司通电当日应付清承包费25万元给曾献奎,如李玉茶借口不支付给曾献奎造成损失的,李玉茶要再给50万元曾献奎(记者按原文直录)。”

  B

  事态进展:被状告诈骗,获刑十年

  之后,裕丰公司与连州供电局于2012年9月13日,就偷电一事达成了协议。

  但是这一协议的达成,是否是曾献奎的“运作”而成,双方各执一词。李家认为,曾献奎并没有做事;曾家却认为,如果李家能够搞定,为什么还要委托他们?

  于是,李家要求曾献奎退钱,但曾献奎没有还钱,并且还上法院状告李家,要求李家按照委托协议付清剩余25万元。两家矛盾升级,李家报案,称曾献奎诈骗。

  最终,连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献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二审中,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在一审判决之后,曾家开始向纪委举报,称曾献奎所收的50万元,除了交给连州市公安局刑警一中队队长成立功44万元,用于为裕丰公司偷电案进行疏通之外,其余的钱也都用于请相关人士吃饭等花销,曾献奎并没有诈骗。

  C

  公安纪委:借条是复印形成属伪造

  记者与清远市纪委进行了联系,信访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已经转到了连州市纪委进行调查。

  连州纪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任小姐说,已经将此案转给了连州公安局纪委进行调查,清远市公安局纪委也派人联合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2014年5月8日,清远市公安局纪委曾经出具了一份信访答复,称成立功向曾献奎借款4万元属于私人行为,暂未发现成立功使用这4万元运作案件的行为,而3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经过鉴定称是经过两次复印形成的,“成立功”的签名是复印形成的,不是书写形成,因此,这一借条属于伪造。此外,也有证据证明,曾献奎使用自己已作废的农行卡内存有10万元交给成立功是虚构事实。 

  在一份内部情况说明中,成立功称,在2011年5月初,他在连州星河湾购买了一套房子,后来有两个朋友也委托他在星河湾购买房产,由于“本人没有钱,便向曾献奎借4万元”。

  D

  曾家告状:钱都给了警方人士

  曾献奎的妻子李小英告诉记者,当时,丈夫曾献奎从知情人士处听说了裕丰公司偷电的事情,其后,李玉茶的弟弟李玉奇获悉曾献奎知道了此事后很惊讶,因为在当时还没有什么人知道,就认定曾献奎是有“门路”的人,便上门来找曾献奎帮忙。

  据李小英说,李家人一共来了曾家七次,恳请帮忙。在李家一再恳求下,曾献奎这才给成立功打了电话,得到的回应是可以帮忙。

  李小英称,据说帮忙需要75万元的费用,李家也答应了下来。

  曾献奎的女儿曾文燕告诉记者,答应下来之后,曾献奎一开始只是把成立功介绍给了李家人,让他们自己去联系,可是后来,成立功却提出一定要曾献奎作为担保人,李家也认为有曾献奎作为担保人比较放心。于是,在此情况下,双方签订了前述的委托协议。  

  据曾家人说,曾献奎被警方抓捕之后,曾家依然找过成立功帮忙。在一段电话录音中,李小英与一个据说是“成立功”的男子进行了对话。李小英说老公是冤枉的,对方则不停地让李小英到饭店包房去“谈谈”,还说自己帮曾献奎已经帮到“过命”。

  曾文燕告诉记者,他们还接到过威胁,对方警告他们不要在外面“乱说话”,否则曾献奎还在看守所,可以“搞”曾献奎。

  “我们出于害怕,并且也咨询了律师的意见,所以还是决定等到父亲被转出看守所之后,才把真相说出来。”

  “成立功还曾经表态,说会帮忙。可是后来判决下来,居然判了十年。我生气了,大骂成立功。后来,成立功还多次打电话过来,要我过去吃饭谈事情。”李小英说。

  根据曾家人的说法,在收到了裕丰公司给的钱之后,他们分三笔送了出去:一笔30万元的现金;一笔4万元的银行转账;一笔十万元的银行卡。其中,在交付30万元现金时,曾献奎让成立功写了那张借条。

  曾文燕还告诉记者,在供电局与裕丰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她父亲接到电话,对方称已搞定了偷电的事情,让曾献奎去追讨剩余的25万元。只是这时,李家却反悔了……

  “成立功就对我爸爸不满,说他私吞了25万元,还出主意,说双方有协议,可以去法院告他,于是我爸爸就把对方告上了法院。”曾文燕说。

  E

  当事人称:我如果拿钱就砍我手

  成立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断然否认曾家的说法,并且发下重誓,称自己如果收了钱,就把自己的手给砍下来。

  他说,他和曾献奎是二十多年的朋友,以前曾献奎经常会到他的办公室里去喝茶聊天,一个星期来两三次。

  “我是因为买房子,和朋友一起一下子订了三套房,但是当时一下子拿不出来定金,所以向他(曾献奎)借钱,借了4万元。”

  成立功否认双方之间有40多万的金钱往来,并且认为曾献奎仿冒自己的签名,伪造了一份借条的复印件。“我一辈子都没有见过40万元,我的名字是复印上去的。”

  “清远市公安局督察队来调查的时候,已经做过鉴定,认定所谓的借条是假的。让他们拿原件出来,他们根本拿不出来嘛。”

  成立功承认,当时曾献奎确实和他说过,要他帮忙搞定李玉茶的公司偷电的事情,但是自己当时回应,帮不上忙,因为这个案子是(连州)市里督办的案子。

  “我还和他说,如果帮不到别人,就给(钱)回人家。”

  “一家人都很小气,不愿意还钱给别人。曾献奎得罪很多人,还曾经被人打断腿。”

  记者询问成立功,是否知道曾家人的手上确实有一份借条的原件,并且还拿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了笔迹鉴定,他表示不知道这个事情。

  另外一名当事人、裕丰公司老板李玉茶则不愿意就此事接受采访,表示这件事说不清楚。他承认,曾献奎当年曾经受托去疏通,但是认为曾献奎纯粹是骗钱。

  “曾献奎是我老乡,两人彼此认识但并不熟,这个事情讲不清楚的,是曾献奎找上门的,不是我们去找他的。我没有空去说这个事情。他就是骗了我们的钱。”李玉茶说。

  F

  司法鉴定:“借条原件”为直接书写

  采访中记者看到,由李小英提供的借条上写着“成立功借到曾献奎的现金叁拾万元正人民币(小写借30万元正人民币)”,借款人“成立功”。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对曾家提供的署名为“成立功”的借条进行了鉴定,并作出了两份鉴定意见书。在“穗司鉴字20140605100008号”鉴定意见书中,确认借条原件上的笔迹为“直接书写形成”。在“穗司鉴字20140605100009号”鉴定意见书中,鉴定中心将借条上的笔迹与成立功书写的《情况说明》的笔迹进行了鉴定,确认两者为同一人的笔迹。

  所谓的借条原件是真是假?用作字迹比对的另一份笔迹是否确实出于当事人之手?这无疑关系到事实真相。对于此案,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卿爱国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成立功否认收钱,而且否认有这种借条的存在,那么只要对借条进行权威的司法鉴定,就可以知道是谁在说假话。

  疑点之一

  曾家人

  为什么不愿意还钱?

  在这起诈骗案中,一个很重要的认定事实是:曾献奎不愿意还钱。根据李丹所写的一份谅解书,称只要曾家能够归还40万元,他们就愿意谅解曾献奎,并请求连州公安局从轻处理,撤销本案。

  在采访中,曾献奎的家人却告诉记者,在与裕丰公司的委托协议中,曾献奎是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的,而那套房产目前市值就达到200万元。

  “如果是只要还钱就可以解决,我们怎么可能不还?”曾献奎的妻子李小英这样告诉记者。李小英说,她筹到了40万元之后,有关方面却拒绝接受这笔钱。

  疑点之二

  “借条原件”

  为何没有交给纪委?

  在公安部门的调查答复中称,由于借条只是一个复印件,所以鉴定后认为是二次复印所成。

  但是曾家人却向记者展示了借条原件,并且还出具了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

  这份借条原件是真是假?当初为何没有将借条的原件交给纪委?曾文燕解释说,曾经有自称纪委的人和他们联系,却约他们在酒店见面,这引起了他们不太放心。

  “怎么可能纪委的人在酒店进行调查?”

  在咨询了律师之后,他们决定只是将借条的复印件交给了这些在酒店办案的纪委人员,而没有交出原件。

  “后来,公安局纪委出了一个答复,说我们的复印件是伪造的。”曾文燕说,在这种情况下,曾家人只能自己拿着借条原件去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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