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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围女”经纪人的法律分析:法律拿我们没辙,姐妹们,大胆卖吧!

(2015-04-15 20:50:57)
标签:

外围

法律分析

      那天碰到多年未见的高中同桌,丫居然是个警察,出息得很。

       以前是做刑警的,就是时不时要在田间地头,穿点破衣服扮老农,然后蹲守三天三夜,木然看见嫌疑人出现,冲上去,用体重将对方压倒的那种。

       后来,丫觉得自己不擅长扮老农,于是就日夜祈祷,这都新时代了,给俺一台电脑。

        于是,就成了个网警,改成在网络上抓贼,还天天去支付宝那交流。高大上了许多。

        逼供他说些做警察的故事,丫就是不开口。

        话锋一转,就转到外围女问题上了——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对话。

        我说,兄弟,你说这个外围女卖淫的事,有没有的治?

       丫挠头,说,难!取证很难!

        那会开始做外围女的调查,所以很想知道法律界人士怎么看。

       又去找专业律师,我说,这次不是让你给她们辩护,而是让你看看,法律治不治得了这种行为?   

       一样,没辙。律师给我的解答。

      

       我们这边琢磨着为什么这个事情就可以钻了法律的空子,那边也没闲着,在琢磨怎么更好地钻法律的空子。

       别以为人家不懂法,就你们这些记者认识法律圈子里的人么?知道是谁在消费外围女么?3000元一次快餐,还是普通的外围,稍有点名气的,都得6000+,这会是屌丝价么?

       客户都是精英!

       精!英!

        也就是说,给外围们出谋划策的人多了,都不是普通人。

        所以,才会有这篇出自一名“外围女”经纪人之手、用来稳定人心、号召姐妹知法懂法、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更好卖淫的法律常识普及贴。

       够嘚瑟吧,写了啥,下面全文原文转载,或许有个别字词不通顺,抱歉,原文如此!


        “法律常识普及贴:近日,圈内屡有姐妹受害,人心惶惶。只想告诉拼命挣钱不学习法律的富婆们一些基本法律知识。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帮忙修改,不够全面的地方欢迎补充。

       当然,以下说的都是正常情况,提前找人捞了或JC不为任务只为钱两说。

      1、卖淫涉及不到没收财产,这是治安案件并非刑事案件,除非你承认你的财产都是非法所得。

       2、职业冒大涉及不到诈骗罪。理由同上,治安案件。除非你与你的客户涉及到商业犯罪了。

       3、所有钓鱼都是违法的!!吸毒除外。看清楚所有卖淫钓鱼都是违法的!!谁钓你,你给完钱出来就告丫让他脱警服!

       4、卖淫罪必须有男有女有金额并且互相指认才成立。所谓捉奸拿双,捉贼拿脏。不需要多解释了吧?

       5、带妹的,若出事三对人以上同时指认你,都是你介绍的你联系的才成立组织卖淫,三对人一下只是介绍卖淫,看清楚,三对,指三男三女。最多37天,不需要多花冤枉钱。花钱能放你的话三天就把你放了,三天不放就请个律师坐等37天吧。

       6、若你一个人出事,即使你什么都承认了最多15天。或许一天就放。若你点出来了介绍人,你要陪介绍人蹲满37天。若你点了你客人,你就跟你客人一起蹲满6个月。但是若你是现行,人证物证都在打死不认,加刑一年到一年半。JC的话都是骗人的,什么为抓高官,为收集资料,配合我们就放你走之类的话千万不要听。抓你就是为了办你。不要点人,JC那里没有立功一说,默默熬过两天是最好的选择。出来混都不容易,谁都有家人朋友,不要害人害己,难得今天我家人都夜了,抽空先写这些睡觉了,两天之内删除此文。看到的都自己记住了吧。想起什么我再补充。晚安。”


       鼓掌,热烈鼓掌!为人民群众蓬勃兴起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而欢呼!

       别问我怎么弄到这个仅在外围圈传播的贴,哥在很多地下领域潜伏着,谁让咱是记者,做调查的那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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