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朋被网络诈骗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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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朋被网络诈骗说明了什么?
文:徐万福
最近,陈志朋在自己的微博透露应朋友紧急告知告知其可否帮忙充600元电话卡,他心想一定很急,于是帮了这个忙,不料遇到了网络诈骗犯,而陈志朋也直言:“六百元不是很大的数目,但是这样的举动真的不值得原谅。”
600元的数目相对一个名人而言不算什么,如果换成普通老百姓估计承受不起,唯一的选择就是报警。但现在网上查案需要技术性攻关才行,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很难破案,像这种平日只能让老百姓碰到的事情,如今也能明星走了一回狗屎运,也被忽悠了一把,可见现当今的网络欺骗是屡见不鲜。
想想看,以前的抢劫、敲诈、勒索等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方法上比较直接,说白了,就是硬性的非法占有,没有多大的技术含量,公安部门也惩除了一批犯罪分子,但没有起到多大效果,为什么这样说呢?据调查中国是世界上犯罪率较高的国家,即便是按现在中国官方对外公布的犯罪数字在世界上也是算高的。如果按实际统计的数字公布于众就更吓人了。地处中原的某大城市,城市人口七百多万(外来人口、每天过境人员不算),近几年来,年均杀人案(指已被杀死的)约240起之多,平均每天杀死一人(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可能犯罪分子休息了)。其它各类刑事犯罪发案数就更惊人了。发案最多的几类犯罪为:盗窃(含扒窃)、抢夺、抢劫、伤害、敲诈等等。
说起忽悠,很容易让我们想起在网络上频繁出现的“中奖”信息,最初的活动范围还只限于手机短信上,不过由于公安部门的严打和不断的通告或提醒,迫使他们转移了“战斗阵地”,把“战略目标”瞄准了网络,他们也意识到网上的活动空间很大、很自由,而且不容易被发现,同样的“中奖”信息,如果借助网络这个平台发布,利润面很广。当然了,这也需要相当的技术手段,在这一点上,既要看到网络科技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看到它也给不法分子创造了活动的空间,这是一个弊端!
经常上网的人不难发现,“中奖”信息涉及面很广,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我遇到过的就有什么“QQ中奖”、“新浪中奖”、卡丁车的“游戏中奖”等等;类似这样的活动群体是如此之多,如此猖厥,难道背后真的有类似这样的公司?这也是一种职业?
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每天都有人发这样的信息?(而且不是一个人,是多个人),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去整顿?眼前发生的事实不得不让我们承认它正在逐渐的职业化。这是令人担忧的!
不仅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忽悠现象遍布各个地方、各个场所、各个场合、各个部门等等;比如影视公司忽悠人的骗术;火车站求助忽悠人的骗术;工作中介所忽悠人的骗术……
这种以不道德、不光彩的手段占有他人钱财,怎能让它生存?难道这个行业打之不尽、取之不竭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不得不承认,它已经被职业化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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