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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社会现象 |
如何平衡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利益?
文:徐万福
一提起城管,我想在很多人心目中是非常排斥的,似乎城管在我们国度里并不受欢迎,更谈不上光荣。直接原因是城管的出现严重“破坏”了流动商贩的生存空间,而流动商贩在我国境内很大程度上都属于弱势群体,类似于“摆地摊”、“小商小贩”这样的生活方式基本上是他们生活的唯一来源,以这种方式维持生计的现象在中国是普遍存在的,但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对于城市发展的综合水平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于是乎就有“亮化”、“绿化”、“创建花园城市”等任务。不错,把城市的综合水平提高的出发点是好的,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景。问题就在于,城市发展水平的提高也锁小了一部分弱势群体的生存空间和生存范围,就有了给他们带来生存危机的可能,一方面是城管来自工作职责的压力,一方面是流动商贩生存的压力,当两者发生冲突时,该如何去平衡他们之间的利益?
城管作为城市形象的管理和维护者,整顿好市场秩序本身就是他们的职责,同样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他和其它执法机关一样,也是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城市的职能。和其它部门唯一不一样的就是被管理者绝大部分都是下岗、失业人员、进城经商的农民以及老、弱、病、残等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因此,这给城管队伍在执法的过程中带来极大的考验和思想斗争,由于被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其实城管面临的工作压力也很大。
之前,各地频发的城管施暴现象,让更多群众向弱势群体投以同情的目光,形成了一股抵制城管的无形力量,引来社会各界的热议和探讨,在很多人眼里,城管更像是在扮演“反面”角色,认为城管是强者,“欺凌”弱者必然遭受非议,这是大众道德心理的一种判断,给城管的执法带来极大的精神阻力。
当我们把谩骂的声音指向城管的时候,更多的则是来自内心对于弱者的同情与怜悯,没有考虑到其它的因素,那么有没有换位思考呢?笔者要问的是同情和怜悯能解决问题吗?
把城市建设好本身就是造福于人民的好事,城管取缔违法占道经营的流动商贩也没有错,关键是法律所规定的内容与违法者的自身利益发生了冲突,违法者为了自身利益而逃避法律的实施,而违法对象绝大部分是弱势群体,一般群众都会对弱势群体投来同情的目光,以至于不顾其行为的对与错,这给城管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对于某些城管人员的委屈也就是这样诞生的。听到一些“本是为民办好事,却费力不讨好,好心得不到好报”的报怨也不足为怪。而同情和怜悯只能使问题日益变得僵化,最终还是要等政府出面来解决,这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城管的执法行为的不满,对他们的执法手段和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话又说回来,在中国,其实做小买卖的人群不少,赚点钱养家糊口也不容易,说句实在话也是为了“混”口饭吃,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并不高,只能靠这样的手段来维持生活,他们也不想天天东躲西藏,但总得让他们有个谋生的去处吧,至少他们没有搞什么偷机倒把、坑蒙拐骗之类的事,说明他们本质上是好的,能区分是与非、善与恶,并非什么不讲道理的人,也不想给城市发展添麻烦。只是一方面来自生活的压力;另一方面是对法律知识的缺失,社会觉悟并不高,而城管一方的态度却很少在群众中做好思想工作,对法律常识的宣传很少,甚至不闻不问采取强硬的手段,故而群众对城管部门的执法不理解、不支持也在情理之中。
面临时下城管执法难的问题,关键是要找到平衡城管和流动商贩之间利益的支点,统筹兼顾好各方利益,既要“对症下药”的提高城管的综合素质;又要想办法改善流动商贩们的经营现状,统一引导规范小商小贩的市场化运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再者尽快出台制定规范流动商贩们经营活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护他们的生存权。
只有周全的把问题都考虑到了,最后才能在思想上和行为上达成共识,一起为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而努力奋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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