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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
男 人
文/袁炳发
从结婚到现在,我始终生活在乌云里,没有一天阳光过。
如果我参加单位的饭局或者和朋友聚会,回来晚些,他总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盘查我,和谁吃的饭?几男几女等。更可气的是,他还半夜爬起来,偷偷查看我的钱夹。
早上睁开眼睛,他笫一件事准会问:“昨晚吃饭谁埋单?”
我不回答,他便会暴跳如雷,骂我傻×,说我埋单了,说他发现我钱夹里的钱没了。
如果我买了件新衣服,他就会左瞧右看,问:“是不是哪个男的给你买的?”
类似这样的问话,我从来都是懒得回答他。
我喜欢写作,而且发表过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小说。对此他不屑一顾,还经常讥讽我说:“当老婆都当不明白,还总写鸡毛小说呢!”
有一天,我突然决定马上和他离婚——这是早就有的想法,只是没有行动。
我隐约感觉到,不和他离婚,我的生命迟早会被他一点点蚕食了。
我向他摊牌时,他一百个摇头不同意,说:“不离,拖死你也不离!”
后来我采取分居,并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讼请求。
为了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我的这场离婚官司打得异常艰难,最后我终于赢得了儿子,却失去了婚姻其间应该属于我的一部分财产。
法庭上,他把我贬损得一文不值,说和我过日子都不如和农妇幸福。
更可气的是,法庭上他竟会因为一个家用喷气电熨斗,和我争得急赤白脸。
最后我什么都放弃了,只要能跟儿子在一起,我真的什么都不在乎。
淘气的儿子来到坝上,立刻被眼前蓝蓝的天空,一望无际的绿草地吸引了。他撒开小腿快乐地奔跑起来,可能是小家伙过于兴奋了,一不留心,就崴了脚。
小家伙疼得哇哇大哭,我急的在一旁直冒汗,却不知所措。这时,他突然像天降神兵一般,来到我和儿子面前。
他先是观察了一下儿子的伤势,发现小家伙的脚踝骨有一点红肿,就找出一瓶冰冻的矿泉水敷在了儿子的脚踝上,而后又为红肿处进行了简单的消毒,接着又敷上了药膏,并包扎了一下。
儿子在他的宠爱下,成了一个最快乐的小男孩;我在他的宠爱下,成了一个最幸福的女人。
我们两个送完儿子,就开始回家准备晚餐了。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两个走出家门,去那家名叫“波利西斯”的蛋糕房给儿子取预定的生日蛋糕,儿子特喜欢吃那里的蛋糕。
取了蛋糕,我们便往家走。
怕我受到伤害,他拼着命保护我,哪知这竟是一伙亡命之徒。厮打中,其中一个家伙突然拔出刀子,残忍地刺中了他的颈部,血瞬间流了下来,染红了他身上穿的那件白色T恤,我把他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那三个人感觉情况不妙,抓着我的包,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我再低头看他时,感觉他的气息已经很微弱了。
他就这样死在了我的怀里。
原文发《小说月刊》2009年第8期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