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威股份制改造事件中关村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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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威股份制改造事件
北京民营科技企业 中关村电子一条街
(1980年—2000年)大事记
本书谨献给:北京民营科技实业、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创办四十周年!
图为:早期的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上的公司。
齐忠导读:1987年底,发生的中关村海威公司股份制改造事件,是早期中关村民营科技企业及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企业,对企业股份制伟大的探索,是中关村重大事件。
1989年3月,该事件造成中关村企业股份制改造全部停止。
2007年9月12日,作者开始追踪海威公司股份制改造事件,采访过当年海淀有关领导人士、接待过国务院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赵林如的海淀有关人士、海威公司主管领导纪世瀛,并与海威公司杨传智先生进行过网上联系。还阅读过大量有关文章,作者还在新浪博客上发表过相关文章。
2020年,作者终于搞清该事件的来龙去脉。
2020年4月12日,作者再次在新浪博客发表“海威股份制改造事件”,用以记录中关村民营科技企业,早期对企业产权清晰股份制改造进行的伟大探索,以飨读者。
1986年1月12日—海威公司成立与震惊中关村的海威股份制改造事件
1986年1月12日,原北京通用技术研究所工程师科研人员,清华大学毕业生杨传智,在中关村创办“海淀海威科学技术服务部”。后更名为海威公司,杨传智任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注:以下简称海威公司。)
该企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实际到帐只有3万元。这笔钱来自海威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北京通用技术研究所。上级主管单位也叫挂靠单位,当年工商局规定开办公司必须有上级主管单位,否则不予注册。
海威公司当年的办公地点在魏公村中央民族大学附近。
1987年,当海威公司资产达到66.1万元时,杨传智推出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向上级主管单位通用研究所提出申请,通用研究所又向它的上级北京市信息公司汇报该事,得到上级的批准。
杨传智的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框架为,把国家历年来给企业减免税的优惠32.3万元,从66.1万元中扣除,保留在公司财务账上不动。余下的33.8万元折成股份分给公司全体职工。公司总经理为12万元股份,副总经理为8万元股份,职工分到1.5万元到几千元的股份。
1987年,海威公司年营业额达到1600万元,从业人员40名。(注:本资料来自《中国硅谷指南中关村电子街企业名录》。)
1988年初,杨传智把公司的产权股份量化到个人后,把海威公司更名为“北京海淀区海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工商局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并得到批准。
随后,海威公司把主管部门变为“北京市自然应用科学设计研究院”,也称为“挂靠”在“北京市自然应用科学设计研究院”。
(注:当年工商部门规定,成立公司等营业机构,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才能批准。所以北京市及中关村民营企业,往往以“挂靠”的方法,表明有上级主管部门。)该院院长为北京及中关村民营科技企业开拓者之一纪世瀛。(注:该院现更名为“北京市应用科学研究院”。)
1987年10月8日上午9点,在海威公司在中关村魏公村门市部临街的铺面门脸房,向社会公开发售海威公司的股票,每股1元,当天海威公司卖了80多万股,收到现金这80多万元。
1987年到1988年,杨传智从公司帐上提取8万多元现金作为红利分配给公司持股人。8万元在当年是笔巨款,当时科级干部的月工资也就80多元,工人的月工资为60多元。海威公司的股份制模式,虽然是中关村股份制改造的萌芽,但是引起中关村公司老板的关注,他们也按照海威公司模式进行股份制改造,海淀区委调研室也对海威公司进行过调研,没有提出过什么意见。
新华社北京分社负责财经记者夏俊生,把海威公司股份制改造事件写成新华社内参。
夏俊生在回忆录中写道:“1988年3月29日,总社发了我就中关村出现的第一家私人股份公司——海威电气股份公司的成立情况写的内参。后来听说因为当时的有关领导对我写的内参有批示,派人到海威公司进行了调查。但调查是否是由领导批示了我的内参引起的,领导对我写的内参是怎样批示的?到现在我也不清楚。”(注:见夏俊生回忆录《对中关村改革的推动》。)
1988年5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第五期,发表夏俊生介绍海威公司股份制的文章“北京出现一家私人股份企业”,他在文章中写道:“北京出现一家完全是私人股份的股份制企业——海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上的海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电产品的设计、生产、计算机维修和计算机产品的销售、开发,是由原国家机械委北京自动化所工程师、今年39岁的杨传智创办的,目前挂靠在国家经委的中国新技术开发公司。”
1989年初,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的赵林如,根据有关领导人的批示,到北京市海淀区做海威公司股份制改造事件的实地调研工作。
不久,赵林如完成股份制改造事件调研报告,把这份调研报告上报有关机构、有关部门。
有关机构领导的批示是:“可以试验一下”。
有关部门领导的批示是:“坚决制止这种私分集体财产的行为”。
海淀区决定按有关部门领导的批示办理,停止海淀区集体企业的资产,折股到职工个人名下的股份制改造,要求杨传智和海威公司职工退回分红所得。
当年中关村不少公司的老板,对海威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十分看好,不同意有关部门的做法。他们认为,既然国家承认海威公司的66.1万元资产,是属于海威公司这个集体的,为什么不承认66.1万元资产的集体财产,是由每一个员工的资本加起来形成的呢?
2016年12月29日,《银行家杂志》发表原海威公司董事会监事长高续增,所写海威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回忆录“我这个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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