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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 |
李斯篇
第两百五十六部分
(下)
到了满清,大兴文字狱,倒霉的便不仅是书,更包括了著书者和藏书者。因触犯忌讳,生者凌迟杖毙,诛灭三族,死者剖棺戮尸,挫骨扬灰,如此案例已是不胜枚举。仓颉造字而鬼神哭,莫非鬼神早有先见,知有满清之劫,故而预为号恸乎?
文字狱之兴起,正值所谓的康乾盛世,持续近百年,时间之长,祸害之烈,株连之多,处罚之惨,力度之大,实属空前。
仅1772至1788年的乾隆文字狱,所列的2320种禁书和其他345种部分取缔的书中,只有476种幸存,不到所列数的18%,而这还是发生在印刷术业已普及的情况之下。
满清在焚书禁书之余,却也修书,即《四库全书》。然而,这其中又有猫腻。说起来,他们用的也是春秋笔法,寓褒贬于字里行间。但他们褒的都是谁呢?不仅他们自己,连过去的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等,也一并褒赞在内。八杆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他们何必做这份人情?原因很简单,他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对华夏而言是异族,是侵略者。而在编纂过程之中,对那些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汉民族战斗精神的作品,则是尽量摒弃和抽毁,对于不能不收录的名家名作,则大肆篡改。比如,岳飞《满江红》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经过删改之后,变成了“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
对此,鲁迅先生曾评价道,“单看雍正乾隆两朝的对于中国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够令人惊心动魄。全毁,抽毁,剜去之类也且不说,最阴险的是删改了古书的内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为一代之盛业的,但他们却不但捣乱了古书的格式,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也曾经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于是有叹,“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相对于原始的火烧而言,这岂不是更高层次上的焚书吗?
如契诃夫所言,别人的罪孽,并不会使你变成一个圣人。尽管干过焚书之事的远非李斯一人,但这并不足以成为李斯开脱的借口。李斯的焚书,开了皇权政府赤裸裸地扼杀民众思想的先河,不仅在当时酿下了严重后果,也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心理影响。
注:此段引自剑桥中国史秦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