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被判死刑了,这是意料中的结局。昨晚打球时余大哥还问我觉得会不会判死刑,我觉得毫无悬念,他实在挑战了人类的道德底线,虽然我们的底线已经被突破的有些麻木了,但是撞人刺死还是令人无法容忍,无法原谅。虽然本人一向不太赞成所谓的严打,也觉得最可贵的是生命,生命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剥夺同类的生命其实是很悲哀的,但还是觉得药家鑫这个年轻的生命不可饶恕,他的恶不是人类的共性,他必须为这样的恶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是公理。
判药家鑫死刑并不令人拍手称快,反而心里更沉重,他提醒我们人的内心到底能够有多恶,到底能有多么的黑暗,是无限吗?
为药家鑫辩护的一种说法是“激情杀人”,那么他的这种激情是从何而来呢?是为了本能的逃避责任?那么你跑不就得了吗?肇事逃逸还是能够理解的,大脑瞬间空白也许下意识的会逃避开,这可能会是大多数人本能的反应,至于如何克服这种本能的反应,其实那是需要道德约束的。肇事不逃,还要返回来把还喘着气的杀死,不止一刀,是数刀,怎么解释?即使张妙的丈夫能够原谅药家鑫,药家鑫自己能原谅自己吗?如果药家鑫还有一丝人性的善,那么清醒冷静过来的他不应该请求饶恕,他应该选择自己了断,如果连这样的追悔都没有,那么他值得谁原谅?醒与不醒于他都是死路一条。
想想这种恶,会打心底里冒冷气,会深深的怀疑“人之初性本善”,无所顾忌无所畏惧才是所有的恶之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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