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一则消息深深刺痛:11月27日,北京大兴区,一个叫李磊的年轻人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妻子、父母、妹妹6位直系亲属。这真是骇人听闻,大大超出了我们的常规想象,简直是挑战我们做为人类的尊严,这还是人吗?那可都是他的至亲啊!哺育他的父母双亲,朝夕相伴的妻子,手足姐妹,都被他一一砍死在刀下,这些如果都还可以用仇恨来解释的话,那么还有两个亲生儿子,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解释呢?老祖宗总结的“虎毒不食子”不适用了吗?
这样的惨剧令人心里发痛,挑战人性的极限。第一反映是:这人一定有精神疾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是唯一能解释得通的正常人的思维方式,
可是被否定了,他不但没有精神病,在海南被逮捕时竟然还在遗憾没能饱览海南的醉人景色。愤怒之后彻底晕了,特别想知道这样的杀亲者的心理状态,心理路程,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走到今天?也许他们有一个阴暗不幸的童年?也许他们被残酷无情的现实逼迫到了绝路?他们一定有他们自己的理由和原因,虽然并不被更多的人所知道、懂得和理解,但是一定有。为什么?
正在迷惑时看到了12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冰点.探索”记者采访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的文章《什么心理使他们成为杀亲者》(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12/09/content_2974166.htm,)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专业、客观,常解渴。《中国青年报》总是有这样的文章令人眼前一亮,有的时候心也为之一亮。更多的专业分析不了解,但很赞同李玫瑾教授以下几个观点:
1.社会的问题归根于人,人的问题归根于早年。这些冷酷的杀亲者一般都具有“缺陷人格”和“犯罪人格”,这样的犯罪是可以预防的。
2.父母一定要亲自抚养孩子,付出“连贯均匀的爱”。由于家庭的缺陷,从小没有被人温情善待过,他们成年后往往仇恨社会。没有任何情感能代替父母对孩子的爱,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需要父母的陪伴,既要有物质方面的抚养,也要有精神和情感方面的抚养,绝不能仅仅是吃饱穿暖就行了,有时候情感上的饥渴更痛苦。孩子与父母的情感既是血浓于水的,却也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如果没有良好的亲子关系,亲人不亲甚至成为“仇人”的可能性是有的。
3.青春期时表现出来的问题其实都是在12岁之前,甚至6岁之前造成的。很多家长报怨青春期的孩子叛逆,无法交流,其实你为什么非得到人家青春期的时候才去交流啊?你早干嘛去了?在孩子三两岁需要父母陪伴的时候你干嘛去了?在孩子五六岁需要和父母亲密的时候你干嘛去了?在孩子十来岁还愿意腻在爸爸妈妈身边的时候你干嘛去了?你没有参与到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不能分享孩子成长中的苦恼与快乐,虽然是父母,但你有什么资格对孩子指手划脚啊?让你说,说什么呢?一大堆没有针对性的正确的废话,孩子能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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