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人生哲学》札记(上)
(2016-12-27 14: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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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哲学
冯友兰著,《三松堂全集》第2卷,2001年版
自序
1922年,《中国为何无科学——对于中国哲学之历史及其结果之一解释》
“又从同一观点观察西洋哲学,亦颇有所发见。”(P39)
1924年,《人生理想之比较研究》(一名《天人损益论》)
“此书之第十二、第十三两章,大体与《一种人生观》相同,但内容扩大,而根本意思亦有更趋于新实在论之倾向。”(P39)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哲学与人生
人生哲学;
“欲明何为人生哲学,须先明何为哲学。”(P41)
“人生而有欲;凡能满足欲者,皆谓之好。”(P41)
好与不好——善与不善——这个问题可以考察
“于是人乃于诸好之中,求惟一的好(即最大最后的好);于实际的人生之外,求理想人生;以为吾人批评人生及行为之标准。而哲学之功用及目的,即在于此。故哲学者,求好之学也。”(P42)
批评罗耶斯《近代哲学之精神》“哲学即批评人生者”——哲学为人生批评(P42)
“所谓理想有二义:(一)最好至善之义,(二)最高观念之义。”(P43)
前者说是“理想人生”——好、善;后者说是“人生理想”——观念、知识;这里是否有区分?
“人生理想,即是哲学。所以批评人生,虽为哲学之所由起及其价值之所在,但批评之自身未即是哲学,而批评之标准方是哲学也。”(P43)
“故哲学,就一方面说,乃吾人批评人生之标准,就另一方面说,亦乃吾人行为之标准。”(P44)
第二节
哲学及人生哲学
“哲学之目的,既在确定理想人生,以为吾人在宇宙间应取之模型及标准,则对于宇宙间一切事物以及人生一切问题,当然皆须作甚深的研究。”(P45)
“所以凡哲学系统至少必有其宇宙论及人生论。”(P45)
哲学三分:宇宙论(宇宙论、本体论),人生论(人类学、心理学;伦理学、政治哲学),知识论(知识论、论理学);
“诸哲学之人生论不同,正因其宇宙论不同。哲学求理想人生,必研究宇宙,必综合科学,其所以亦正在此。”(P47)
“究竟知识论与人生论无极大的关系;所以中国哲学,竟未以知识问题为哲学中之重要问题。然此点实无害于中国哲学之为哲学。”(P47)
“哲学以其对于一切之极深的研究,繁重的辩论,以得其所认为之理想人生;讲人生哲学者即略去一切而直讲其理想人生。由斯而言,则人生哲学又可谓为哲学之简易科也。”(P47)
第三节
哲学家之“见”与“蔽”
“其实各大哲学家,皆有其‘一’以贯其哲学。”(P48)
“故哲学家之有所蔽,正因为其有所见。惟其如此,所以大哲学家之思想,不但皆为整个的,而且各有其特别精神,特殊面目。”(P48)
容忍之态度:“有此态度则人与人之间,较易调和,而人生悲剧,亦可减少。”(P49)
第二章至第十一章,世界哲学史中之人生论,分派叙之;——这里有一个问题,即冯友兰先生在“世界哲学史”明目下的中西互释,与“以西释中”不同;
第十二章至第十三章,糅合众说,立一新人生论;
第四章
人生哲学之派别
天人损益;理想化
“凡此诸争辩,其根本问题,即是好及不好之果由于天然或认为;‘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当自知之。”(P51)
损道——浪漫派;理想派;虚无派;
益道——快乐派;功利派;进步派;
中道——儒家人性之自然;诸物之生长以实现概念-亚里士多德;宋明儒家于静定即在日用酬酢中;近代“自我”派-黑格尔;
“合此十派别而世界哲学史上所已有之人生哲学之重要派别乃备。”(52)
第二章
浪漫派——道家
“中国之道家哲学,老庄之流,以为纯粹天然境界之自身,即为最好;自现在世界减去人为,即为至善。”(P53)
第一节
所谓道德之意义
道——自然——万物——无为
德
“道非超此世界之上,而实在此世界之内。”(P53)
“道即自然之总名也。老子云:‘道法自然。’其实道即自然也。”(P54)
“故言道生天地万物,即是言天地万物之自然而生;以道解释天地万物之起源,即是以不解释解释之也。”(P54)
“德即格物之所分于道者;其分已显,则谓之命;成为具体的物,则谓之形;形体中之条理仪则,即是性也。”(P56)
“不过,庄子之意,则应云:道者物(兼人)之所共由,德者物之所自得。”(P56)
第二节
何为幸福
“凡物各由其道而得其德,即是凡物皆有其自然之性。苟顺其自然之性,则幸福当下即是,不须外求。此所谓逍遥游也。”(P56)
第三节
人为之害
《列子》
“人为之目的不外两种:一模仿天然;二改造天然。”(P58)
天然境界与人为境界——“境界”,强调的是界;后期境界论强调的是境;
第四节
社会哲学与政治哲学
“夫物之性至不同矣。一物有一物所认为之好,不必强同,亦不可强同。物之不齐,宜即听其不齐,所谓以不齐齐之;此《齐物论》之宗旨也。一切社会上之制度,皆定一好以为行为之标准,使人从之。此是强不齐以使之齐,爱之适所以害之也。”(P59)
“道德为人性之自然,仁义为认定之标准,礼则认为之规矩形式。”(P60)
“礼为‘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失礼而后法。”(P60)
“‘为无为’即庄子所谓‘在宥天下’。”(P60)
从此来看,冯友兰先生注重的是老庄的一贯性;
第五节
个人之修养
“庄子之社会哲学,主张将现在社会回复至其原始情形;其个人修养之方法,亦主除去成人心中之私欲计划思虑安排等而复返于婴儿。”(P60)
“一片天机,非有人为。庄子之理想人格,正是如此。”(P61)
愚,“盖愚之境界,乃返于婴儿之自然的结果。”(P62)
第六节
纯粹经验世界
“婴儿虽有活动而无知识;此种无知识之经验,即所谓纯粹经验也。在有纯粹经验之际,经验者,对于所经验,只觉其是‘如此’,而不知其是‘什么’。”(P62)
詹姆士《急进的经验主义》;
“凡一切名言区别,皆是如此。故吾人宜只要经验之‘票面价值’,而不须杂以名言区别。”(P63)
第七节
万物一体
“混同”——“若此则万物与我,皆混同而为一矣,混同二字用于此最妙,盖此等之‘为一’乃由混而不为区别以得之者也。”(P64)
“由纯粹经验以玄同彼我,对于天地万物,不作有意识的区别,······如此则无往而不逍遥矣。”(P65)
“‘与变为体’,故无入而不自得焉,此逍遥之极致也。”(P65)
第八节
余论
“所以道家之主张,只是除去人为,返于自然。在诸损道中,道家之哲学,所损可谓最少。”(P66)
“道家之哲学,实代表人之一种欲望,表明人之一种幸福。”(P66)
“我们则生活于‘现在’。”——詹姆士《心理及人生理想漫谈》
第三章
理想派
周之前之天——“一、物质之天;二、义理之天;三、主宰之天。”(P68)
第一节
柏拉图与时代之问题
“荀子所说:‘人之性恶,其善伪也。’他以善为伪,正如智者以道德为人为。于是在苏哥拉低及柏拉图之时,希腊哲学史上之大问题,即所谓天然与人定之争。”(P71)
这是典型的“以中释习”的路数;
第二节
柏拉图对此问题之解决
“一时代之哲学家,对于一时代之问题,必有其自己之看法与其自己之解决。所谓天然与人定之争,在柏拉图看,即是辩论道德是不是可教的。”(P71)
“所谓道德来自天然,即是谓道德即在性中,与生俱来;所谓道德来自教育,即是谓道德纯是‘后得’。”(P72)
“此所谓天然,不是与吾人相对者,乃是超乎时空之绝对的真实,其统治者即是帝天之自身,或‘好’之自身。”(P72)
第三节
宿慧说与概念说
“柏拉图以宿慧说证明此种理想世界之存在。”(P72)
“依希腊之传统的哲学,道德是天然的,一而不变;智者则谓道德乃人为的,多而常变。”(P72)
“理想的世界”与“实际的世界”
第四节
理智的世界与感觉的世界
感觉的世界-意见:影像-影之知识;感觉所及之物-信仰或情感;时间的
理智的世界-理智:科学的概念-理解;绝对的概念-理性;永久的
模拟说(流射说呢?)
好——善;这其实是东西对比下的互释;
第五节
灵魂与肉体
“灵魂与肉体之关系,正恰如理智的世界与感觉的世界之关系。”(P76)
“可使灵魂自由与清洁者,只有哲学;然此所谓哲学,非指有系统的知识,乃指近于绝欲之修养。”(P77)
灵魂轮回;
第六节
爱与哲学
“在《共和国》中,柏拉图以灵魂三分之调和,为最好的境界,盖此即是灵魂之最好的境界也。吾人当力求实现此调和,因此即是人生之最高理想。”(P78)
回忆说;
“此对于永存的概念之追求,即是柏拉图所谓‘爱’之表现。‘爱’介于人神之间,而连其隔绝;在‘爱’之中,一切皆合为一。质言之,‘爱’即所以联络柏拉图之两世界者。”(P79)
“所谓‘智慧’即是灵魂之最好的,原来的境界。哲学即是‘爱’‘智’。”(P79)
第七节
灵魂之转变
“故依柏拉图,智慧与哲学,皆非是物;智慧乃一境界,哲学乃一程序。哲学即是灵魂转变之程序;依此程序,灵魂自黑暗的感觉的世界归于真实。”(P80)
“故灵魂转变,以习科学为入手。科学能使灵魂自具体的感觉转向抽象的概念。”(P80)
“于此时灵魂不但‘知’真实,而实‘见’之。此即是‘转变。’”(P80)
第八节
概念说之困难
“但对于科学中之论理的概念之知识,果如何能转为对于客观的绝对的概念之直觉,柏拉图与此,未曾明言。······但吾人果如何能自科学方法(经验-归纳法)转入‘问答术’之方法(概念直觉)耶。”(P81)
《巴门尼德》篇中的三个问题或困难:“一关于理想世界自身,一关于理想世界与感觉世界之关系,一关于绝对的概念之知识之可能。”(P81)
《法律篇》
“《法律》一篇,普通所认为其晚年之所作者,柏拉图于其中已完全不提概念说,而但以‘天然’为吾人行为之规律及道德之根据。在此篇中,柏拉图常有‘依天然’及‘随天然’之语。于此他又谓原始的人,在其天然境界中,简朴,勇敢,有节,有义。”(P83)
“依此,则柏拉图晚年之学说,又与本书所谓‘中道’者相似矣。”(P83)
第九节
余论
代表一派之哲学;
“基督教之哲学,即属于柏拉图所代表之一派。”(P84)
“理性矛盾。”(P84)
第四章
虚无派
不可说与可说——佛教——叔本华;
第一节
叔本华哲学之来源
柏拉图;康德;印度;
“于此可视叔本华哲学为柏拉图哲学之继续,但以受康德及印度哲学之影响,而有所修正。”(P86)
第二节
何为柏拉图的概念
“叔本华哲学之主要的立论,即其最重要的著作之标题‘世界如意志与观念’此世界之表面,之现象,乃是观念;其内面,物之自身,康德所谓Ding an sish,乃是意志。此大意志乃世界之本源,乃是永久的欲望,无尽的追求,永久的动作,无尽的变化。”(P87)
概念与观念(表现)是有不同的;
第三节
概念与个体之关系
“叔本华继袭其说,谓此先天的形式为‘充足理由原理’,其最普遍者,即空间与时间。”(P89)
个性原理;
“叔本华哲学,以意志为世界之本源;而知识又为意志之工具。”(P90)
“所以本来是‘一’者,知识必视之为‘多’。知识所以视‘一’为多之必要,乃系实际的,而非逻辑的。”(P90)
第四节
超越的知识
“人不见概念,只见观念;观念者,概念在时与空中之现象也。”(P91)
“内在的知识”与“超越的知识”;
“主观客观既已泯除,则此原理(充足理由原理)当然不存。所以在此‘知见’中,只有‘一’,只有概念。”(P92)
第五节
爱之事业
爱——同情心——心之扩大——见“一”;
超越个性原理;艺术(美术)-爱-解脱
第六节
永久的公道
这个世界存在根本上就是错误的,这个生活也是不值得过的。
“盖此世界之根本,即是一大错误也。”(P94)
“一切生活之要素是苦痛。所以苦痛者,正因意志之肯定其自己。意志既肯定其自己,所以应负其责任,受其苦痛。此即是‘永久的公道’。”(P95)
第七节
“无”
“有意志既有需要;有需要即有苦受。此即是永久的公道。所以如欲完全避免世间之苦痛,则惟有完全否定意志。”(P95-96)
绝欲主义;
无——“‘无’乃一相对的概念(心理)的,而常与其所无之事物有关。与正号相反之负号,即表示此种性质。”(P96)
第八节
余论
“故叔本华之所引入西方哲学者,不仅印度之哲学,且亦其哲学之方法。”(P97)
这其实就是其“负的方法”的引入;
第五章
快乐派
第一节
杨朱与道家之关系
道家与斯宾若莎;
“在世界哲学史中,泛神论之哲学往往可与以唯物论的释义。”(P98)
“天地不仁”——不仁即无意于为仁;自然(盲目),不可谓为仁也;
“《杨朱篇》中所持,正是此决定论(极端决定论)。”(P100)
第二节
杨朱之人生观
“生前既为暂时;死后亦归断灭。”(P101)
“‘且趣当生,奚遑死后’,即杨朱人生哲学之全部。”(P101)
“依杨朱,吾人在过去无有已失去之乐园,只可于将来求诸欲之满足。欲益满足,则人生益为可乐。”(P101)
第三节
杨朱之人生术
“杨朱甚重肉体快乐;其所以如此,或者即由在一切快乐中,肉体快乐最易得到。选取最近快乐,正所以避免苦痛。”(P102)
第四节
不顾社会制裁
“从性而游,不逆万物所好;死后之名,非所取也;故不为刑所及。名誉先后,年命多少,非所量也。”(P103)
第五节
不顾任何结果
“吾人应求目前之快乐,不计其将来结果之如何不好,亦应避目前之苦痛,不计其将来结果之如何好。”(P107)
第六节
救世之法
“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P108)
第七节
余论
杨朱-施了尼派(积极的快乐)-伊壁鸠鲁派(消极)
“庄子之哲学,可谓为简单的理想化天然;杨朱之哲学,可谓为简单的理想化人为。”(P109)
“此等哲学,虽表面上是乐观的,而实则是真正的悲观的。”(P110)
第六章
功利派——墨家
“墨家之哲学,即为极端的功利主义。”(P111)
边沁与霍布斯,“今欲本章中随时比较论之。”(P111)
第一节
普通原理
边沁;
“边沁所谓快乐痛苦,墨家谓之利害。”(P112)
智-“权”;
“于此可见快乐派与功利派之不同。依功利派,吾人所应取者,乃大利而非目前之利;所应避者,乃大害而非目前之害。”(P113)
第二节
客观的标准
客观的标准;
三标法:“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P113)
第三节
实验主义的方法
“‘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乃墨家估定一切价值之标准。凡事物必有所用,言论必可以行,然后有价值。”(P114)
“‘什么是乐’及‘什么是乐的用处?’此二问题,自墨家视之,直即是一。”(P115)
第四节
何为人民之大利
“国家百姓人名之利即是人民之‘富’与‘庶’。凡能使人民富庶之事物,皆为有用,否者皆为无益或有害;一切价值,皆依此估定。”(P115)
算账主义;
“墨家主张以理智反对天然。”(P118)
“依墨家之意,理智不但应统治欲望,且应统治情感。此又功利派与快乐派之大不同处。”(P118)
第五节
兼爱
“边沁以为道德及法律之目的,在于求‘最大多数人之最大幸福’;墨家亦然。”(P122)
第六节
宗教的制裁
“墨家对于形上学(证明上帝存在及其意志如何)本无兴趣,其意只欲设此制裁,使人交相爱而已。”(P124)
天志·明鬼·非命;
第七章
政治的制裁
自然状态(义不同)——国家;
“墨家之政治哲学,可谓语霍布士所说极相似。”(P126)
国家之病;
“墨家之见,正与相同,故以为一切人皆应‘上同而不下比’。”(P127)
“故依墨家之意,不但除政治的制裁外无有社会的制裁,即宗教的制裁亦必为政治的制裁之附庸。此意亦复与霍布士之说相合。”(P128)
“依墨家天子尚同于天之说,则上帝及主权者之意志,相合为一,无复冲突;盖所说之天子,已君主而兼教皇矣。”(P128)
第八节
余论
“中国哲学史中,有性善性恶之争;西洋哲学史中,有天然与人定之辨;此争辩之意义,于此大可见。”(P128)
“杨朱教人完全降服于天然;墨家亦未以为天然之大部可降服于人类。人只可使自己适应天然,不能使天然适应自己。”(P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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