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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之4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住宅产权“非法转让”的真相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12号住宅楼个人产权被非法转让,逼迫45户老教授100%产权(老职工享受国家房改房优惠政策获得的产权),转让给新进住户(在职的行政、后勤处、科级干部),导致老教授成为无产权户;同时又上演一夜之间造就了另40多户(在职)年轻干部获得100%产权,摇身一变为百万富翁(即刻出售可多赚一百万,交60万,净赚100万,前不久,12号楼一户继承人实出售160万,为参照)的“造富”神话!
45户中已经逼迫完成转让,这项涉及90多名住户、几千万私人财产大转移的“产权纠纷”案,害得老教授死难瞑目。
2001年,兰医二院(兰大合并前)建成160
平米框架结构12号教授住宅楼,2012年,办理了100%产权。2016年,医院因新建医疗大楼,影响12号楼采光,更重要的是,医院急需公共用房,欲“征用”12号住宅楼(一梯两户,房屋结构,近似办公楼,易改造),用作科研及研究生公寓。
当年,兰大二院钟付国、李玉民两领导决策并动员老教授们搬迁,最终达成协议新建2号楼与12号楼进行产权置换(12号楼产权置换为2号楼产权,12号楼作公共用房无产权)。经过立项、申报、批准的“产权置换”的兰州市城市建设项目。
2020年,2号楼建成。院方领导改变原置换项目申报用途。
一、没有经过法定程序,随意废除了“产权置换”项目
1、12号楼“产权”置换到2号楼,是经过医院申报,兰州市政府批准的城建项目,随意废除该项目,没有履行重新再申报、再审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原项目的法律程序。(从法律角度讲,原“产权置换”批准文件并没有正式撤销,仍然有效)。
2、没有医院党、政文件的具体情况说明,纯属个别领导违法违纪行为。改变了上届领导班子决定与老教授们商定的原则,没有征求、听取过住户们的意见。
二、45户老教授权益被非法剥夺,100%产权逼迫转让
1、“产权置换”变成“产权转让”。
用“产权转让”取代“产权置换”迫使45户老教授交出100%产权,成为无产权户,需要重新购买市场“新产权”。
用欺骗、逼迫、威胁的非正常手段和方式
限定,转让“产权”作为领取钥匙,装修新房的唯一条件。
新住户跟踪老住户,一对一骚扰和威胁,私下督促签订转让协议。
三、人为造成“国有资产”的转移
为什么是这部分人?当然,椐说(现在的单位领导有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权力),能够,60万买到160
平米框架结构楼房并一次性获得100%产权(可直接上市出售160万)。
其实,他们是一个被欺骗群体。
这部年轻人,工作最稳定的,不辞职的单位中产阶级,现在获得100%产权,与同样住房无100%产权的人,多年后没有区别。
真正可实现暴富的属于极少数
摇身一变为百万富翁,卖出100%产权,辞职!卖房!走人!卖房,不走人,有麻烦。
2、即是剥夺老专家100%产权,理应产权交回单位,产权属于国有资产,他们为了躲避“国有资产损失”的嫌疑,设计出新、老住户直接“转让”的把戏。用强迫的办法,将国有资产,从空运作,直接过户为个人财产。实现了40多户因意外占用他人资产而一夜成为百万富翁。
四、老教授们被害惨了
1、如果,以新经济适用房办理产权,需要等待5年左右,现45户中,半数以上都在80——90岁左右,希望能够健在时,对产权房的财产进行自主分配和处置,这5年时间,对90岁左右年龄段的老人来说,财产将变成遗产,害得多少老教授死难能瞑目!
2、多交几十万,为什么不告诉住户?
兰州市不动产办领导明确讲,12号楼住户已享受过经适房待遇,就不能再申购任何经适房了,也不能享受购买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需要多交几十万。
五、自行废除“产权置换”,违法的严重后果
杨建文主导下,自行废除“产权置换”项目,私自改变用途和性质。
违法违纪的后果,兰州市建设和房管部门,明确表示
违反城市建筑法规(兰州市政府批准项目),罚款(违规重罚,数额巨大)。当然,这部分罚款,由本单位认罚,承担而已。
自行改变建筑楼房立项用途和性质,无法办理公证和产权证。
整栋楼房,无产权证。依法治国,“办证”与“罚款”,是两条线,“办证”不是“罚款”能替代的。
严重吧!我们今天必须明确谁?负这个责任?
谁?解决这个问题?已推、拖两年之久!
举报人 彭振华
兰州大学退休职工
(原兰医二院党委书记、兰州医学院纪委书记)20230210
举报人 彭振华
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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