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新郎迎娶13岁新娘,莫让乡风民俗超越法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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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新郎迎娶13岁新娘,莫让乡风民俗超越法律(图)
作者:三峡在线
今天,三峡在线看到各大网站都转载了这样一组图片:云南“早婚村”16岁新郎迎娶13岁新娘。内容大致如下:11月27日,13岁的秀秀和16岁的小听成了云南金平县者米乡小翁寨村的主角。在鞭炮声中,他们举行了婚礼。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回家,结婚生子,这种现象在云南红河州金平县内,并不罕见。
对于这种“早婚现象”,金平县副县长普红芳并未回避,“现象有,但政府一直在努力做工作改变。”摄影:潘之望/京华时报
迎娶前,闺房中的秀秀,即将盖上红盖头。对于这种“早婚现象”,金平县副县长普红芳并未回避,“现象有,但政府一直在努力做工作改变。”
小听望着寨子里的长辈,接受他们笑意里传来的祝福。
迎娶前,秀秀和家人告别,从小和她相依为命的奶奶,哭得像个孩子。
不爱说话的小听背起秀秀,害羞的表情不如伴娘笑得甜
穿着宽大的西装,小听和亲戚一起将摩托车嫁妆抬上车。
进了婚车,小听抱着秀秀从家带来的洋娃娃,秀秀说眼睛进了沙子。
按当地习俗,过桥时新郎要背着新娘跑过去。
小两口的婚房里,红床单映衬着白墙,显得格外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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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在线简评:16岁新郎迎娶13岁新娘,莫让乡风民俗超越法律
其实,看到这则新闻,三峡在线首先是有些担忧的是:双方都还只是孩子,他们怎么能承担得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三峡在线有些疑惑:我们法律规定,与未满14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不论女性是否同意,均以强奸论处。难道在这里不适用吗?
我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不得早 于二十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思想的进步,在发 达的城市,多数青年男女倾向于晚婚晚育,与此同时,偏远的农村青年男女们并 不倾向于晚婚晚育,他们过于年轻就已进入了婚姻的殿堂。
或许,这是一种乡风民俗。所谓乡风民俗,顾名思义就是农村习俗,是长期的生活习惯养成的。但是,如果乡风民俗和法律规定相抵触时,乡风民俗就不可适用,而只能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社会婚嫁习俗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我们不能借口某一类行为仅仅合乎传统的风俗习惯就罔顾国家法律的规定。
法制意识淡薄和社会舆论导向的偏差是早婚的温床。一切习俗都不可超越法律,法律的尊严必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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