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佛山以市容为由驱逐乞丐之“三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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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佛山以市容为由驱逐乞丐之“三问”(图)
作者:三峡在线
据羊城晚报记者黄晓晴、陈洁仪报道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标准》的起草单位,该局执法科工作人员称,乞讨属于“不文明”现象,有损城市形象。有专家认为,对乞讨者的管理尤其必要,但要掌握合适的尺度;一个城市如果太要面子,会显得城市管理缺乏人情味。
今年正好步入古稀之年的陈婆婆,到佛山“讨生活”已经4年了。每天早晨7时,她会从佛山火车站附近步行到鸿运汽车站,开始一天的行乞。弯着腰,拄着竹竿,她一般以这个姿态行走在售票厅与候车区的过道上,向来来往往的行人伸出塑胶碗,不住地点头,乞求施舍。
婆婆说自己的老家在湖北,家里虽然有两个儿子,但他们只能勉强维持各自的生活,无余力供养她这个老人。无奈,她只好拖着虚弱的身子,孤身一人来到佛山“讨生活”,每天靠着别人施舍的二三十块钱过日子。
鸿运汽车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的行乞老婆婆在这里还有三四个,车站的工作人员会不定时地把她们赶到车站外面,但她们不久又会回到车站的来往人流中。
新规出台后,以往乞丐较为集中的旅游景点、天桥等公共场合,白天已经难见乞丐的身影,晚上才有少数乞丐“顶风”现身。禅城区祖庙路的一位摩的司机告诉记者,现在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会不时巡查,他们躲到别的地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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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在线简评:对佛山以市容为由驱逐乞丐之“三问”
原以为去年突发的“小悦悦事件”,能唤起每一位佛山人最底层的友善心灵,可是这一年过去了,道德“觉醒”似乎只发生在佛山的老百姓身上,佛山的市政人员和决策制定者们看上去依然还在沉睡。如果仅仅因为“美化市容”这个简单的理由就要在公共场合驱逐流浪乞讨人员的话,那么这和去年默默走过小悦悦身边的那十八个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一个强制剥夺了乞讨人员的生存收入,一个错失了小女孩的生还机会,这二者,到底有不同吗?
面对佛山市这项只重面子不重里子的错误决策,憋不住话的三峡在线是真心有三个问题想问问佛山市有关部门,三峡在线不期望佛山市有关部门会给予回应,但至少希望他们能看见三峡在线以及众多网友对他们这项政策的质疑和批评。
一、以“美化市容”为将乞讨人员赶出公共场所是否公平合理?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科某工作人员的说法,“乞讨属于‘不文明’现象,有损城市形象”,所以要把他们赶出公共场所。不文明的现象影响城市的形象,这个理由说得好!对于一座城市来说,美丽的市容当然十分重要啦,要不然怎么吸引外资进入、怎么发展旅游事业、怎么给外地人留下好印象呢?可是以此为由就让乞讨人员在公共场合销声匿迹,这对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乞讨人员群体是否公平合理呢?
当然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公平的!同样都是生活在佛山的人,为什么他人可以出现在公共场合,而乞讨人员却连车站和人行天桥都不能出现?难道乞讨人员不能乘坐公交吗?难道乞讨人员不能使用人行天桥过街吗?佛山是要逼着他们翻越护栏冒着滚滚车流的危险过街吗?牵强附会的理由,以不文明为借口的制度规定,不公平的设计安排,让三峡在线不禁对这项政策嗤之以鼻甚至“出离愤怒”。
二、被赶出公共场所的的乞讨人员该去往何处?
乞讨人员在公共场合消失了,他们被赶出了这个本来谁都可以待的“公共”空间,可是他们又能去哪儿呢?佛山有关部门兴冲冲地把乞讨人员一个劲地往其他地方赶,至于他们去哪儿、他们的生死安危会怎么样,这就不在佛山官员们的考虑范围内了,只要城市环境得到极大的净化,几个乞讨人员去哪里继续生活,随意。
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本应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责,今日佛山采用将乞讨人员驱赶到他处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来实现对这个群体的管理,让三峡在线纳闷了:这究竟算是政府的尽忠职守呢,还是政府的不作为呢?
三、究竟是城市的市容更重要,还是乞讨人员的生存权更重要?
是城市的美观重要,还是乞讨人员的生存更重要?公共场所是乞讨人员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把乞讨人员赶出公共场所,就意味着切断了他们维持生计的收入来源,这样的做法显然忽视了乞讨人员的生存权利,也有违社会公平。以忽视一个群体的生存权来换取另一个群体对美的享受,这样的不公交换,博友们会安心接受吗?究竟哪个更重要,还望决策者三思。
乞丐只是被生活所迫才出来行乞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存在也是城市的一部分,况且中国现在的发展程度还远没有达到“零乞讨”的高度,更何况在比我们发达的众多西方国家里,乞讨现象也是存在的。所以,还请佛山的决策者们不要太敏感,也不要简单粗暴解决,更不要采用治标不治本的方式企图一劳永逸,毕竟真正考验政府智慧和良知的,不是看普通老百姓的问题解决得如何,而是看弱势群体究竟在社会中过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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