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已经刊发在《西双版纳报》(2008年9月25日)上,题目改为《关于“三聚氰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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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我们曾经不够吃,出现挨饿局面,那时可以说是饥不择食,连“观音土”都吃,担忧的是食品短缺,而今生活水平提高,人们有了吃的喝的,开始担忧食品安全了,不得不提心吊胆地选择着食品,可是还是防不胜防,因为我国进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期。例如冠生园“旧馅月饼”事件、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辣酱、“红心”鸭蛋、毛发酱油、石蜡火锅底料、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福寿螺”
、“多宝鱼”等等事件,我们处在“食”面埋伏之中。
据最近质检总局通报,对全国109家企业的491批次婴幼儿奶粉进行检验,其中22家企业69批次检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占这些企业20.18%。面对“三聚氰胺奶”,国人的心都凉了。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重创老百姓的饮食信心,甚至有的人得了“食品恐怖症”,拒绝一切加工的食品。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尽管知道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但是民以食为天啊!吃饭是我们老百姓的头等大事,是省不了的。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到社会安定团结,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公共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有专家认为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主要表现为:第一,食品污染。如农产品化肥、农药过量残留,畜产品激素、抗生素滥用。一些养殖户在饲料中加入苏丹红,然后打着白洋淀特产“红心鸭蛋”的旗号,坑害消费者;第二是食品添加剂滥用。中国养殖业、种植业长久以来注重追求产量,导致了对化学药剂、添加剂的乱用和滥用,甚至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国家明确禁止的化学添加剂,使食品成为“毒药”;第三是食品假冒伪劣,如用工业酒精勾兑、假冒白酒等;第四是食品过期。过期食品中的成分发生各种生化反应产生有毒物质,如过期鲜奶。
中国食品行业可用“多、小、散、乱”四字概括,见诸报端的食品安全事件,不过是冰山一角。透过这些事件,我以为:
一方面,我们不得不反思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所存在的问题。一是很多有关食品法规和政策都是不同部门追逐各自利益的产物,所以法律规范不成体系;二是许多部门都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但没有一个全权负责,互相踢皮球,推诿责任。三是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早已经制定,但是照旧是有章不循、执法不严,导致食品监管执法漏洞百出。例如国家虽然推行了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制度,可是又有多少粮食、蔬菜和肉类真正符合认证条件的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是任何一个政府最基本的功能和职责。现代各主要国家都站在保障老百姓生命健康权的高度,对食品安全建立起了一套“从农田到餐桌”的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流程,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像德国的每枚鸡蛋都有编号,从鸡蛋的“身份证”,我们就可以判断、追寻到它的产地。可是我们国家推崇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食品竟然不需检验。如果真的去检验了,“三聚氰胺奶”会毒害那么多可爱的婴幼儿的生命和健康吗?
另一方面,我们对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实际上时对人的信任度。公众对食品安全缺乏信任影响人与人之间的信度缺乏。在一个缺乏诚信的国度里,人们生活是痛苦的,事事得提防着被骗被害。一个没有诚信的民族是悲苦的民族,一个不看好诚信价值的民族是劣等民族。我们必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需要人们以良心为底线,以诚信为遵旨,去生产吃得放心、人人喜爱的食品。
200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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