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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啼笑皆非的“规定时间内如厕”
李万友
上班时间,上厕所就上,干嘛还要抽烟聊天,占用了工作时间,惹怒了老板,那还了得。这不,东莞大朗某模具厂的男工们就因上厕所抽烟聊天,被工厂将厕所锁起,近90名男工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厕所。(7月21日《新快报》)
在人的基本权利问题上,有句话丑理真的说法,叫“管天管地,管不着人拉屎放屁”,说的是如厕是人的一个最基本的生理功能和权利。换言之,也就是说,如厕是不可违背的“天赋人权”。
不可否认,上厕所抽烟聊天有可能影响工作,但不能因此就限制或剥夺工人的如厕权利。一旦如此,就可能造成需要如时没法方便,还可能被憋出病来,而不想方便时却不得不提前如厕,也将影响正常的排泄功能,对工人身体都不利。
如此漠视员工权利,是缺乏人性化的体现,将管理上的问题暴露无遗,分明是以加强管理为名惩罚员工,动辄就拿惩罚说事,说明管理方法到了黔驴技穷甚至无能地步。
当然,出于加强管理也好,惩罚工人也罢,这都是荒唐无比,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这样的规定都搞得出来,还好只是“规定时间内如厕”,要是再整出个“禁止如厕”规定来,那才叫惨呢。所以,为防患于未然,有关部门可要重拳出击咯。
据说,《劳动保障法》规定,工厂对在劳动过程中的工人有进行劳动保障的义务。想必劳动部门的介入,会纠正这一贻笑大方的荒唐做法。但仅此而已,“违规”成本太低,不足引以为戒,也就谈不上重拳出击啦。是不是责令其纠正后,还要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亦或让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我想,是很有必要。实质上,只有加大违规成本才能发挥惩戒教育作用,从根本上杜绝类似现象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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