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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房屋资产增值

(2010-04-12 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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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当下,城市的房价不断上涨,越是大城市涨的越是惊人,有房者资产跟着升值不少,但谁会想到农民的房产在日渐萎缩的村落中反而有不断贬值之恙,由此城乡差距又一次被扩大了。
    当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其中也要让农民房屋变资产,真正保值增值。农民辛辛苦苦
一辈子就是为了盖个好房子,宿迁经历过“草改瓦”的时期,正进入“平改楼”的阶段,这些农民的房屋建在那里?如何集中?确实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长远发展。要让农民接受城市文明之光,享受城市生活便利,获得房产保值增值。唯有的方式就是科学规划,组织农民建房向城镇靠,沾城镇光,共享城镇财产性增值收益。这应该是一个应时顺势的大好机遇。
    政府应该首先满足一部分较早出来打工,收入稳定丰裕,已经融入城市生活的人,无障碍地购买商
品房而直接成为新市民;对一部分收入一般、工龄不长的年轻务工者,政府应多建“蓝领公寓”、“安置住房”,让他们低门槛地购房或者租房而成为城里人;对一家老小仍在农村,有建房能力的农户,政府则要通过统一规划、置换宅基、补贴资金,贴息扶持等政策,推动他们在小城镇建房安居,并且也要象城市房屋一样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使之真正成为可增值可抵押的资产。
    在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实际的困难。农民一般不愿离开世代居住的村落,希望在原宅基地翻盖楼房
。但我们必须做好宣传、引导和示范工作。如果放任,不要长远,三五年间农民在自然村落建的楼房就很可能成为弃之可惜的闲置资产,那才是对农民的最大不负责。相反城镇集聚度越高,就业创业机会越多,房产也会增值越快。
    城镇化最大的支撑是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让更多的人去务工,获取稳定的工资性收入;让更
少的人来种更多的地,得到更多的收入。况且,原有的土地承包权不变,流转的收益权不变,农民可以放心地在城镇生活。如果将来逐渐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的城乡接轨,那尽可放心在城镇安居乐业。
    不管怎样,我们现在规划新农村建设时,一定要有前瞻性,抓紧中心镇的建设,而不是中心村的建设
,让新一轮的农民居住区向城镇“集中、集中、再集中”,坚持下来必有好处,避免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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