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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
(2007-03-17 14:03:55)
今天《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简报》第237期就把我昨天在李铁映副委员长参加的江苏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发言中,最后的立法建议一句话刊登了出来,廖廖数字,但我觉得“要说”,特录如下:
张新实代表说,
在制定初级卫生保健法时要体现事权和财权的统一,不能笼统提“以县为主”,同时要一视同仁地支持各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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