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确看书 - - 看纸质书少了,但手机阅读还是有的,也在手机上看小说和听小说,手机阅读有一个好处,就是看到一些喜欢的句子可以立刻复制保留下来,读到一些文章的精彩段落或更完整的表达了自己的所思所想的,也可以复制下来,再看。还有一些讲道理的,让你觉得认同的,也可以随时摘录下来,这要在过去,就得拿个笔拿个本儿抄下来,费时费力,如果不抄,又记不住,一会儿就烟消云散了。
在手机的备忘录里存了一些阅读时的“文摘”,今天整理了一下:
罗素曾说: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
看了这句话,想到前段时间的各种网络上的分歧争端以及各种打压,似乎就是不能“参差”,只能统一,想想,这样的状况如果一直维持,还真是没有幸福感可言。
我欣赏这样一段话:“事实上,多元阅读不会被洗脑,只看自己认同的信息,才会被洗脑,掉入信息‘茧房’中,永远看不到真相。”
个人感觉这段话说的很有道理,还有一个说法是有些人只看他愿意看到的,所以,别的,与他的想法不一样的就被他斥之为“反/动”,如此,社会还真没法前进。
学习不是为了给我自信,而是让我懂得自己渺小。
老话说“学习三天走遍天下,学习三年寸步难行”,只有学习,才会让自己觉得懂得的少,觉得懂得的少,才会让自己更努力的学习。有一些人自信,自大,觉得自己什么都行,甚至不学习也行。
自信人人有,但认知不是。
这句话有道理,道理也并不深奥。不管谁,自信总还是会有一点的,不是这方面就是那方面,但认知就真不一定人人有。
有的人认为,犯错者道歉不道歉不能强求,那是一个人的自由。但是,如果一个人伤害了他人可以以自由为理由免去道歉,那已在根本上误解了自由。因为那是把任性当自由。如果可以这样,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假自由之名行一切恶。
的确,正如一些人认为那样,道歉本应是自觉的、真诚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犯错者没有自觉自己的错或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就不必要求犯错者道歉。道德法的强制性包含着对道歉的强制性。正是这种强制性才促使了人们的反省意识与对道德法的自觉。没有这种来自道德法本身的强制性,人们不仅难以自觉到道德法本身,更难自觉到自己的犯错,当然也就更不可能发生自觉的道歉。因此,尽管道歉不一定是真诚的(这一点外人永远无法完全做出评断),但是只要犯错不道歉,人们就永远有理由要求他道歉。道德法对道歉的要求无时效性。因为道歉是对亏欠的确认与归还。亏欠不还,永远是债。
这段关于道歉的说法,以前还真是没有读到过,也没有认真想过,但我自己是一个会道歉的人,我也遇到过坚决不道歉的人,对这样的人我不知道说她什么好,但是我应对的办法就是不原谅。
在一篇关于文物作假的案子的文章里看到马未都说的几段话:
1技术出错可以原谅,道德瑕疵就别混了。
2牛津大学热释光鉴定机构在香港有一位常驻人员,工作是负责文物取样并寄回牛津大学。她跟我讲过,内地有些人和她商量把样品调包,事成之后送她一辆宝马。她说门儿都没有,你这是在侮辱我。
3我记得王世襄先生家门口贴一张纸,上面写着“奉上级指示,不给任何人做鉴定”,其实上级也没有指示他,他就是心里指示自己。
马未都先生说的都跟人格人品有关,做一个有专项技能的人该怎么做,做人总要有原则有底线,否则还有什么太平盛世可言。
阅读,虽不是钻研什么研究什么,也不一定是有主题有目的的,但也一样可以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今天就来这么一篇阅读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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