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中刑警破案,经常会有这么一个情节,在破案过程中,警察说:“把小区的监控录像全部调出来看一看”,或者:“把这几条路的监控录像都调出来看看”,这些科技的监控设备,给警察破案帮了大忙。
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之后,从一开始的交警上路疏导交通到安装电子眼,让驾驶员也越来越知道守交规了,原来是交警不能抓个现行,也就侥幸“跑”了,有电子眼,可以跟你“秋后算账”的,就算为了避免麻烦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啊,更何况不守交法还会分分钟让自己和他人有生命危险,这电子眼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有一段时间,因为公共场合越来越多的摄像头,有人认为这样似乎侵犯了人身自由,触犯个人隐私了,说到处都是摄像头,总让人觉得不舒服。同时我们在电视新闻里可以看到,因为监控录像,警方的破案率大大提高。
电子眼,摄像头,这些科技产品取代了以往的人工操作,相比较而言,谁都知道,科技的机械化的东西会比人工的精准,还可以不用休息的连轴转,这样也就不会有疏忽和错漏(当然也不是绝对的),说起来,我们也许会觉得“机器”会比人工更强硬,更不讲情面。
但也不尽然,毕竟这些电脑控制的机器、机关,也是人设计出来的,它也是有安全保证的,比如最近的香港事件中,有游行示威的人,或躺着或坐着或趴在地铁车厢的门口阻止地铁关门以及运行,导致地铁瘫痪。如果,没有安全设置,到点就开车,那一定是要出人命的。由此可见,机器也有温柔的一面。
最近一段时间,看了几集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节目,的确,很多案子的破获都得益于监控录像,今天的节目说的是浙江某市的一名驾驶员因为开车的时候看手机,导致事故令一名年轻的协警伤重不治。因此浙江省内开始了两个月的交通整治,主要是抓开车看手机和打电话的,这次行动的主力是“无人机”,准确无误,一抓一个准。
车辆上安装的行车记录仪,马路上的监控录像,无人机,以及装在公共场所的一些摄像头,不就像老话说的“举头三尺有神明”吗,老话的意思是“人在做天在看”,是“上天有眼,多行不义必自毙”,而现在用科学技术支撑的各种“眼”,与举头三尺处的神明也差不多。
至于“隐私”“人身自由”,我觉得即使没有监控,在公共场合本来也应该遵守公共秩序和检点个人的言谈举止,从这个角度讲,人们知道到处都是摄像头,就会有所顾忌,就会对自己有所约束,这也能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吧。
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神明,是人人都敬畏的,或者说惧怕吧。因为怕,才会谨慎才会尽量不犯错,才会不犯罪吧。在自身受到伤害,能通过监控录像尽快的找到加害者并还原事实真像的时候,就会觉得安装这些设施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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