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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不能自己做主了

(2017-09-10 22:49:39)
标签:

生命

权利

尊重

尊严

分类: 随笔

       这几天又被“孕妇跳楼”的新闻给“雷”了一下,在医院里,在待产中心,有医护人员在,有若干家属在,怎么就能让一个即将临盆还疼痛难忍又身体笨重的孕妇跳了楼呢。

       我倒不是说院方怎么疏忽,毕竟有家属在,我只是觉得这对于一个身体笨重的孕妇来说真的是一件高难度的事情,可这个孕妇就是做到了,她到底有多么的义无反顾啊!

       新闻里说她跳楼的原因是疼痛难忍,是想用剖宫产的方法来生产,手术需要家属签字,家属却希望顺产,院方大概也在等待沟通之后的结果,这个时候孕妇疼痛难忍,跪求无效,走了极端。

       这事一出,自然也是各种评说,我看了几个标题,一个是《为什么那个产妇清醒到能跳楼自杀,却无法决定自己要做什么手术》,一个是《产妇剧痛想剖腹遭拒,跳楼自杀:生孩子没疼死,被婆家害死》,还有说那些生孩子的女人要感谢丈夫的不杀之恩,这个说法有点跑偏,有点以偏概全了。

       那两篇我只看了标题,但是我觉得从标题上还是能看出作者的意思的,我对此事的想法也在这个层面,就是所谓“被婆家害死”,那做婆婆的真的可以决定儿媳妇用什么方式生孩子吗,她真的有这个权利吗,又是谁赋予了她这个权利,她有什么权利用自己的可能是落后的传统观念来要求儿媳妇,你是婆婆,但是你真的没有权利干涉别人的选择。

       还有就是“为什么无法决定自己要做什么手术”,这也是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医院为什么不能够尊重(遵从)孕妇或者说病人自己的选择呢。社会发展到今天,个人隐私个人权利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已经不是天方夜谭了,个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的选择。为什么在21世纪的文明社会里,还有婆婆决定儿媳命运这样落后又愚昧的事情发生呢。

       即使,从老百姓的通俗的生活观念来说,也不该由他们来决定媳妇的选择,婆婆,丈夫和媳妇又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会真的心疼这个媳妇吗,在他们体会不到她的痛的时候,他们当然理所当然的觉得顺产好,以为顺产对孩子好。对孩子好?殊不知,媳妇忍无可忍的这一跳,连孩子也没了。

       真的很心疼这个孕妇,怀胎十月已经很艰辛了,在剧痛来临的时候,在想早一点把孩子生下来自己也不用再受煎熬的时候,那说是最亲的人却一直不签字,这个孕妇到底忍受了怎样不能忍受的痛,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失望和无助才跳了楼。我们能不能更人性化一点,更尊重个人意愿一点,更重视生命一点!

       今天看到一个图片(截图),不管真假,我觉得这是对这一类事情的挑战和对抗,本来我们就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而不是交到别人的手里,本来我们就应该掌握我们本应该掌握的权利,本来我们就应该能做自己的主。因为别人不允许,我就活不成了,这不是进步而是倒退。

还能不能自己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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