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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人生感悟 |
工伤,是工人伤还是企业伤?
文/月亮
有工人受伤了,那工人是派往外面工作,回来的时候就说手指弄伤了,怎么弄伤没有人看见,随工人自己说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凡是是工作其间受的伤,都列为工伤,无可厚非的。
伤了手指头的工人说,我无法工作了,我得住院治疗去,然后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天天看电视玩游戏,每个月的工资企业照付。
医生叫出院了,那工人说还没好,不愿意出院。
企业找他谈,赔你三万元,咱们从此了断,你离开我们企业。
那工人晃了晃手,“三万你就想把我打发走?没门!”
企业说;“你想咋样,开口吧”!
“行,一次性给我十万,我就走人,否则,咱跟你没完,你得一辈子养着我付我工资,哈哈哈……”
医生又说手已经治好了,可以出院了,那工人出院后告诉企业我得回家休养一下,然后工人回家了,一直不回来向企业办理离职手续,也不回来上班,就以手指还痛为由不上班,但企业还得付他工资。
七个月过去了,企业最后通碟:“你已经过了工伤修养的期限,再不回来上班企业有权开除你!”
工人索性把手一扳那治好了的手指又恢复原样了,又回到企业嚷嚷:“我手指还没治好,你想我走人干脆点赔我钱呀,赔了钱我就走人,不赔钱咱就一辈子缠着你,你告去呀,不管你告到哪个部门,咱是伤者,理永远在咱这边。”
企业找律师咨询;这样的伤势不列入残废,最多是十级伤残,是很轻微的,按现在的工伤赔偿标准也就是一万来块吧。
企业主动的打了一份报告,交到劳动局,报告里提到要求处理这一起工伤的事故。
那劳动局说;"要处理好也不是没办法,你意思意思一下吧,咱们办事也需要一些经费的呀".
企业感慨的说:“唯小人与无赖难养也!”
月亮之观点:
现在的企业,简单就是别人眼内的一块肥猪肉,某些部门想尽千方百计向企业伸手拿.就连往日那些老实巴交的工人也有个别不安分的绞尽脑汁敲诈.就如在高速路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强要赔偿的那一号人一样.良心早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