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对半个足球场的失足女有兴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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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对半个足球场的失足女有兴趣(图)
文/马庆云
今天最火的新闻,是深圳某地的扫黄,失足女坐满了篮球场。文字新闻的报道,还算中规中矩,但当地电视台的大段的暗访与举报新闻,则将卖淫嫖娼的细节与价码全盘托出,尺度之大,让人瞠目结舌。“100块手推,150波推,200大腿推,全身推,300做爱”。这样的细节对话充斥在新闻报道中。老马觉得不妥,总觉得,这看似是在扫黄,实际上在做贩黄的工作了。
我曾经给某卫视的普法栏目剧撰写剧本,因此了解很多上星卫视的尺度规则问题。这些栏目,虽然以违法犯罪为故事内容,但不能出现犯罪的现场画面,不能出现过度血腥的场面,也不能在台词中有谩骂行为,黄赌毒的问题,更是无法触碰。普法栏目剧不能做这些,起初,我是不理解的。后来随着合作的逐渐深入,也开始慢慢认可这一标准。因为节目播出的受众面毕竟是所有年龄段的人群,过分的渲染,不仅起不到遏制违法犯罪的初衷,反而会滋生很多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以我这个栏目剧的尺度来看,大篇幅报道失足女卖淫价位、手法和过程等细节,有悖节目的基本伦理道德。随着媒体的逐渐普及,我们在报道扫黄新闻的时候,越来越有贩卖黄色段子的嫌疑了。报道嫖客来不及穿裤子,报道失足女露着大腿爬柳树,报道野外卖淫女每天接多少客人都什么心理感受,报道价位和服务手法等等……这些细节报道,其实有悖新闻的初衷,很像打着新闻名义的纪实性三级片了。
无论是扫黄人员,还是跟进报道的媒体,第给读者一种错觉,两者均乐此不疲。在必须声明,肉体服务的性消费是否应该合法化有待进一步讨论的前提下,老马认为,扫黄的新闻,并不比各地方的查处食品安全的新闻、环境污染的新闻、交通违法的新闻等更值得关注。我们是否更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些地方来呢?
进一步讲,谁会对占满半个足球场的失足女更感兴趣呢?显然不是老百姓。相对离普通民众比较遥远的肉体性消费问题,可能餐桌上的食品安全、出行中的公共交通,这些更能引起百姓的关注。为何在这些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最密切的监管工作中,我们的工作者们不能带上新闻媒体的记者一路同行呢?这些更有价值的报道,在很多时候,是向媒体同仁绝缘的,反而是,最无价值甚至报道后可能更造成不良影响的扫黄,被大肆渲染。
无论是扫黄工作者,还是极个别的报道扫黄新闻的媒体同仁,是否已经在这种与失足女打交道的活动中,得到了一种心理上的性慰藉了呢?大家乐此不疲,放佛对这项活动充满了乐趣。这一现象是否值得我们反思与警惕呢?相反,在真正对老百姓日常生活工作有巨大作用的监管方向上,相关人员又是否是消极怠工的呢?
无论是警方,还是媒体同仁,将扫黄与报道扫黄新闻,当成了能让自己性亢奋的活动,就极其危险了。个人总觉得,如果我们认定卖淫至今为止还是一种违法活动的话,那应该与其它的违法活动一样,在新闻报道中,不能大肆渲染细节,甚至于要尽量少报道为是。我们在日常新闻中,很少看到某地的警方又破获了一起杀人案,还在新闻中报道杀人细节的。不过分展示违法细节,是一项基本素质。
然而,能让某些人肾上腺激素迅速提升的,正是扫黄中的各种细节。我们正在享受扫黄带着我们的“三级片”愉悦。在扫黄行动中,我们有必要重新端正态度,别把扫失足女当做一种乐趣。扫黄中的全民狂欢,也是时候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