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暴力拆迁】面对行政暴力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失效
(2010-06-14 17: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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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暴力土炮武装力量侯光明青县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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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暴力拆迁】面对行政暴力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失效
——青县批发市场暴力拆迁事件跟进评论之六
马庆云/文
青县法院非法拘禁侯光明先生及其妻子,对本是具有正规产权的批发市场房屋进行暴力拆除,并且利用行政职权非法压低拆迁补偿款,并高价卖出再次建设的房屋。在青县政府赶在国家新的拆迁办法出台的前一夜进行暴力强拆的时候,大量的武装力量被政府调用,本来是用来保护人民的武装力量,这个时候却用来镇压人民。青县法院非法扣押侯光明及其妻子数日,通过各种手段强迫他们签下一个非法的文书,才把二人释放。无论是政府还是法院,它们都根本上没有把法律和人民的权利放在眼里,并且利用手中的暴力手段来攫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在这种行政暴力面前,民众的任何反抗都变得毫无力量,武装力量不是人民的,法律也不是人民的,作为平头百姓的劳苦大众,只能是官僚们案板上任其宰割的羔羊。面对这样强权与专制的政府,最近网络上兴盛的非暴力不合作的处理方式是否早已经没有了任何效力呢?非暴力不合作的命脉就在于“不合作”几个字上,但强权政治体下的政府部门,已经不在乎民众是否不合作,你不在强拆条款上签字也没有关系,非法拆迁,然后非法建设,任凭被拆迁人告到任何地方去,法院和政府把一条裤子穿得紧紧地,并且拿着保护人民的武装力量来镇压人民。
青县政府暴力强拆的例子已经证明,无论你合作还是不合作,都无法逃脱它的暴力强拆,这种公开化的掠夺已经丝毫没有避讳,因为法院与政府是一条心的,武装是听政府调派的。另一方面,哪怕是案件被异地审理,还被拆迁人以法律公道,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启用国家赔偿机制,那些通过非法强拆牟利的权力者根本不会受到任何打击,推倒百姓的房屋,最后还是要让百姓埋单。除了获取既得利益之外,青县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员根本不会承担任何的风险,法不上大夫的事实已经开始沦丧为法连一般的公务人员都不会上。
面对这种暴力强拆,我们能看到的事实是,利用土炮打跑那些狗官的村民被媒体报道出来,然后才得到舆论关注,才有可能因为大众的压力得到当局相对公正的处理。一旦没有舆论关注,暴力强拆背后只能是老百姓血与泪的挣扎。青县政府就有些有恃无恐的样子。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被政府的行政暴力轻松化解,并给予严厉地打击,只有拿着土炮的,它们才会怕一怕。我越来越感觉到政府部门不怕人民,因为它们有保护自己的法律和武装,它们怕的只有土炮。青县政府是否能够从一个很直接的截面上证明,对待这种专制腐败的政府,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已经走不通了呢?
当侯光明先生一家走投无路的时候,侯先生曾想到过去政府门前自杀。我知道,这种流血是没有意义的,让自己流血的事情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是不会在意的,因为那不是它们的血,跟它们没有丝毫的关系。当中国的民众被压迫到无法生存的程度的时候,他们想到的是自杀,用自身的鲜血来换取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的觉醒,但就是这么最后的期盼,得到的也必将是冷眼与“他是精神病”的最后定局。
像青县批发市场暴利拆迁一样的事情,每天都会在中国的大地上上演。依靠暴利来维系自己统治的政府已经麻木于人民的水深火热,它们能够做到的就是通过拆建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目无法纪和肆无忌惮已经成为这些人的代名词。非暴力不合作的处理方式到底能不能在中国行得通,青县政府一样的专制政府会不会害怕人民的非暴力不合作?作为学术讨论而不是舆论鼓吹,我今天把它名正言顺地提出来,以供大家寻求对策。
面对青县政府的暴力拆迁,非暴力不合作的反抗方式是否已经失效了呢?——侯先生依旧冷静,期待上诉时取得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