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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公路执法(二)

(2007-05-11 10:08:20)
标签:

记者:徐亮

单蔚

 (真相大追击)违法的公路执法(二):路政承诺检测  却罚款放行//一手开罚单一手收罚款  违反《行政处罚法》//执法地点  竟从外环线改为国道
【导语】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路政执法人员表示马上改正,当记者现场指出了路政把车辆拉进检测站进行检测。那么,随后这两台车是否被拉进检测站进行检测了呢?
【正文】
【配音】
    记者随后离开了路政设的这一拦车点,并在前面路段等待。不到10分钟的时间,被拦下来的两辆车开了过来。驾驶员下车后,对记者十分感谢,但是他们表示,路政执法人员依然罚了他们200元,理由是超载。不过,执法人员并没有兑现改正的承诺,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收了罚款就放行了。
【同期声】
    驾驶员:真的很感谢你们 每天他们都要拦我们好几次 要罚款开口就要1000多
    记者:平常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驾驶员:不就跟他们磨 要他们少罚点咯 罚过1000 800 500的都有
【配音】
    根据《行政处罚法》,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而且只有五十元以下的罚款,才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也就是说,路政执法不能一手开罚单一手收罚款,只有罚款50元以下,才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记者发现,《处罚裁定书》上写道,车辆在国道315国道处,查处超载行为,车辆实载70吨,超载30吨。
     然而,被处罚的路段为衡阳市的外环线,并不是315国道;超载30吨也没有经过计量检测,全凭目测。显然,这份法律文书其法律效力是值得质疑的。
【同期声】
   驾驶员:每次都是这样有时候还不给我们开这个处罚裁定书 就给我们几张票 我们也没办法就想快点走 也没去跟他争辩
【配音】
    开具罚单的单位,是衡阳市城区公路管理局。记者在衡阳市政府了解到,外环线并不在衡阳市城区公路管理局的管理范围,这也是为什么执法人员要篡改执法地点的目的。
    随后,记者在衡阳环线附近的几个工地了解到。每天向这些工地送材料的运输车,都要被这些路政人员处罚,多则上千元,少则200元。
【现场主持】
    我身后就是衡阳的一个重点建设工程这里进出送料的运输车辆每天都有数十辆……
【配音】
    随后,记者来到了衡阳市城区公路管理局,并将这两天所拍摄的违法情况,形成了文字交给了衡阳市城区公路管理局。而法学专家表示,这样的上路执法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同期声】
    南华大学法学副教授 罗万里:执法部门单纯的追求利益
【尾句】
    一时间记者徐亮 单蔚的报道
(尾导语)
     路政执法违法的现象也引起了衡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注意,第二天,在记者的陪同下,他们对这种执法违法现象进行了调查,又遭遇了同样的情况。欢迎您明天继续关注我们的节目,而如果您也遭遇过执法违法现象,欢迎您向我们都市一时间新闻热线0731-4802110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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