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我记录感动瞬间学习公社汉族女子命名历史状况 |
分类: 人名文化 |
汉族女子命名的历史状况
古代汉族妇女有姓无名者为多,这反映了中国社会重男轻女的历史民俗发展轨迹。汉族妇女的姓名称谓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姓氏加行第为名
古代绝大多数女子没有自己的名字,但应明确表示自己的姓氏,以适应“同姓不婚”的人伦规约。周代贵族妇女在人名称谓中往往是行第序号加上姓氏,以示与其他同胞姊妹的区别。如:伯姬(姬家长女)、孟姜(姜家长女)、仲隗(隗家二姑娘)、叔詹(詹家三丫头)、季姒(姒家四闺女)、少嬴(嬴家老姑娘)等。发展到后世,就是王二姐、尤三姐、刘四姐、杨八姐、苏小妹之类女子民俗姓名格式。
二、姓氏加“姬”“娥”“娘”等为名
这里的“姬”“娥”“娘”等只是对女子的一般性的称呼,并非其人真正的个性化名字,例如历代文艺作品中的虞姬、温姬、赵姬,曹娥、秦娥、窦娥,吴娘、萧娘、徐娘等。在姓氏和“娘”之间加上行第序数,是上述两种女子姓名称谓格式的融合,如:公孙大娘、孙二娘、扈三娘、黄四娘、赵五娘、辛十四娘等。
三、已婚妇女以夫家姓氏称之
1.称为“某人妻”
如《后汉书·烈女传》中的“渤海鲍宣妻”、“太原王霸妻”、“广汉姜诗妻”等。汉末《胡笳十八拍》的作者、著名的女诗人蔡琰,字文姬,可以说是有名有字的一位特殊的女性了;但是,在《汉书·烈女传》的卷首仍称之为“陈留董祀妻”。汉乐府长诗《孔雀东南飞》中的女主人公有名有姓——刘兰芝,但是诗的正题仍为《焦仲卿妻》。
2. 称为“某人妻某氏”
就是在丈夫姓名后加上女子娘家的姓氏,例如《焦仲卿妻》的序言写道:“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晋书·烈女传》也是这样:“羊耽妻辛氏”“杜有妻严氏”“王浑妻钟氏”等等。
3. 用夫姓加父姓并称为“某某氏”
如王二妞嫁给姓孙的,就叫“孙王氏”;刘三姐嫁给姓李的,就叫“李刘氏”。万一碰上相声里说的那种两个姓氏组合为词语谐音不雅或语义滑稽者,如“孙侯氏”“祁马氏”“陶王氏”之类;就可省去夫姓而直接称为“侯氏”“马氏”“王氏”了。
这种用夫姓加父姓并称为“某某氏”的已婚女子取名方式在港台地区仍有沿袭,但已与现代意识接轨。在港台地区,已婚妇女往往在自己的姓名前冠以丈夫的姓,形成“夫姓+父姓+双名”的格式。仅以香港政府两位女性高级官员为例:陈方安生,“陈”是丈夫的姓,“方”是父亲的姓;范徐丽泰,“范”是夫姓,“徐”是父姓。这与中国古老的姓名称谓规约是一脉相传的。
已婚妇女在姓名前冠以夫姓的习惯,在香港地区沿袭已久。以前,港英政府部门为了明确女性的婚姻状况,通常在已婚女性姓名前加夫姓;但这种规定是比较宽松的,比如演艺界、知识界的女性为了强调自身的独立性,许多人婚后仍用原名。在台湾地区虽然有“妻冠夫姓”的户籍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妻子有权就“是否冠以夫姓”作出自己的决定。 [1]
4. 儿子成名后,以儿子姓名加上“母某氏”为称谓
例如“陶侃母湛氏”、“虞潭母孙氏”、“周颀母李氏”等。在封建时代,这叫“母因子贵”。这种对已婚妇女的称谓习俗在当代农村中仍保留有痕迹,以夫名称之——如:“满仓媳妇”“保田家里的”等;以子女名称之——如:“栓柱他娘”“小翠儿她妈”等。
四、已婚妇女以丈夫名加“嫂”字称之
旧时一般女子并没有自己真正的名字,只是依其排行,称为“大女”“二丫”“三妞”“四姐”“五妹”“老丫”等;出嫁后,依其丈夫排行,称为“大嫂”“二嫂”“三嫂”等;年长后,称为“大娘”“二娘”“三婶”“老婶”等。这是妇女在家族内的称谓,在社交场合就多以“夫名+嫂”来称呼了。如鲁迅《祝福》中的“祥林嫂”、孙犁《荷花淀》中的“水生嫂”、知侠《铁道游击队》中的“芳林嫂”等,都是颇有名气的文学人物;至于这三位女性姓字名谁,读者就无从知晓了。另一种称谓就是“夫名+丈夫排行+嫂”,如鲁迅《故乡》中的豆腐西施“杨二嫂”、《李二嫂改嫁》中的“李二嫂”等。 [2]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