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抗战胜利纪念日
1945年8月14日,日本裕仁天皇颁布停战诏书,接受《波茨坦公告》。次日(8月15日),日本广播天皇诏书,宣布停战。1945年9月3日,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三天,以纪念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1946年国民政府形成决议,以每年的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长期以来,我们都认为8月15日是抗战胜利纪念日。其实,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的只是停战,而非投降,更未签署投降书。“停战诏书”通篇中并没有“投降”二字,也只字未提侵华战争。因此,把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显然不妥。

(BB—63“密苏里”号战列舰,日本投降签字仪式所在地)
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国投降的签字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日本政府、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上将代表日本军方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美国陆军五星上将麦克阿瑟以盟军最高司令官的身份签字,接受日本投降。然后,包括美中英苏在内的9个盟国代表,分别代表本国依次签字,接受日本投降。出席受降签字仪式的中国代表,是国民党政府军令部部长徐永昌二级陆军上将。至此,法西斯日本战败投降,二战及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

按照国际惯例,把战败国签署投降书的次日定为胜利纪念日。例如,1945年5月7日,陆军上将约德尔代表德国,在巴黎附近艾森豪威尔的司令部,向盟军投降并签署投降书,于是5月8日就成了“欧洲胜利日”;1945年5月8日,陆军元帅凯特尔代表德国,在柏林签署无条件投降书,向苏美等国正式投降。因此,俄罗斯及独联体各国均将5月9日视为“卫国战争胜利日”。
一提到抗日战争,“九一八”、“七七事变”和“八一五”这三个日子,在中国人的心里刻下深深的烙印。但是,9月3日,这个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反而在各种场合很少被提及。
9月18日,是中国民众的“国耻日”,因为日本从这天开始侵略中国。7月7日,是中国开始全面抗战的日子。但与上述两个日子相比,9月3日显然更辉煌,更值得纪念,因为它是全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近代中华民族第一个扬眉吐气的日子,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日子。全国人民应在这一天,对经过坚苦卓绝的八年抗战,并取得对日胜利的光荣历史,进行隆重的纪念。

(1945年9月9日,中国战区的日本投降仪式在南京举行。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在对华投降书上签字,并向中方交出他的随身佩刀,以表示侵华日军正式向中国缴械投降。这是何应钦(左)在南京代表中国政府接受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投降书。)
与世界任何国家的二战纪念日相比,“9月3日”具有同样的纪念价值,因为它彰显出同样伟大的精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为捍卫独立与尊严而不屈奋斗;不管敌人多么强大和残忍,只要团结坚持就一定能战胜;人民有能力赶走侵略者,有能力结束一切形式的压迫和奴役。在八年抗战中,我们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民族凝聚力;因为抗战胜利,我们废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我们光复了台湾;我们从一个备受欺凌的弱国,成长为世界承认的强国;我们从民族苦难走向了民族复兴。
啊,9月3日,堪称中华民族历史上最沉重,也最光荣的一天。说它最沉重,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们付出了3500万儿女的重大伤亡;说它最光荣,自1840年以来,在无数次反击外敌入侵中,我们中华民族第一次赢得民族独立战争的胜利。
中华民族是历经苦难的一个民族,我们不应遗忘过去的耻辱,更不应抛却历史的光荣。忘记过去,就不能开创未来!同胞们:永远记住吧,
9月3日,是抗战胜利纪念日,那里巍峨耸立着我们中华民族铮铮铁骨和不朽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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