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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为“登徒子”平反,恢复名誉!
谭汝为
古今文艺作品精心塑造的一些反面的典型形象,在民间已成为某种类型人物的代称,如“陈世美”——地位提升后就另觅新欢的丈夫,“甫志高”——叛变革命、出卖同志的无耻叛徒,“马大哈”——玩忽职守、极不负责任的工作者,“登徒子”——好色之徒等等。对这类代称,人们都耳熟能详,似已盖棺论定;但把“登徒子”作为“好色之徒”的代称,却是一个历史大冤案。
“登徒”是复姓;“子”是男子通称,相当于今天的“先生”。请看《辞源》对“登徒子”的释语:“战国楚宋玉作《登徒子好色赋》,言登徒子好色,其妻丑陋,而登徒子悦之。后世因称好色者为登徒子。”按照《辞源》的逻辑进行判断推理——“好色者”似乎就是“对丑陋的妻子却爱个不够的丈夫”。显而易见,这种解释殊为荒谬。
萧统《文选》卷一九载有宋玉的名作《登徒子好色赋》,大致意思是这样的:楚国大夫登徒子在楚王面前批评宋玉“体貌闲丽,口多微词,又性好色”,告诫楚王:不要让这种人出入后宫。后来,楚王以登徒子之言向宋玉发问。宋玉竭力为自己辩解说:东邻有一位绝代美女钟情于他三年,可是他本人却不为所动,以此证明自己并不好色。然后倒打一耙,攻击登徒子是好色之徒,论据是——登徒子的夫人长得奇丑无比,可是登徒子却和她生活多年,生有五个孩子。宋玉最后带有诱导性的发问:“请大王认真考虑,我和登徒子究竟谁是好色之徒?”于是,“好色之徒”这顶帽子就被宋玉牢牢地扣在了登徒子的头上。
登徒子究竟是不是好色之徒呢?如果驱散了笼罩在这个所谓“成说定论”上的、被尘封了两千多年的历史迷雾,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
首先,要搞清“好色”这个概念的实质内容。按照通常的理解,“好色”就是“贪爱女色”(《辞海》释语),或指“(男子)沉溺于情欲,贪恋女色”(《现代汉语词典》释语)。“女色”又指什么呢?照通常的解释,“女色”就指“女子的美色”(《现代汉语词典》释语)。据此可知:“好色之徒”就指“贪恋女色、追逐美女、玩弄女性,沉溺于情欲的男子”。说得更直接一点,“好色之徒”再向前发展一步,就是“色鬼”、“色狼”、“色情狂”、“采花贼”一类人物。从这方面判断,登徒子的作为是清白无辜的。
其次,要明确“在家庭生活中,丈夫对妻子热烈的情爱(当然包括夫妻间的正常性爱)”与“好色”是性质迥然的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从这方面分析,即使登徒子夫妻恩爱得多么火暴,何等浪漫,也是完全正常、无懈可击的。另外,如果一位男子对相貌平平(在别人看来甚至是丑陋的)的妻子,表现出始终不渝的情爱;那是他品德高尚的体现。这与“好色”风马牛不相及!
登徒子身为楚国大夫,位极权臣,可是面对成群列阵、美艳窈窕的楚国佳丽,却视而不见,毫不动心;只是专心一意地关爱着夫人和子女,维护着家庭的安定团结。这样可敬可爱的政府官员,怎么竟成了好色之徒呢?
鉴于以上三点论证,可以宣布——由宋玉指鹿为马而一手制造的、古今人们因习焉不察而随声附和的、所谓“登徒子好色”这个历史冤案,完全可以被推翻了。
登徒子可能只是一个文学人物,《文选》在此文标题下注明:“此赋假以为辞,讽于淫也。”因此,今天的平反对登徒子先生来说,并无实际意义。不过,对这个历史误区进行科学的辨析,却具有两个现实意义:
一是从社会伦理的角度,可以启发今人对恋爱、婚姻、家庭的文明和道德问题,作理性的思考。
二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告诫人们——对于自古及今众口一词的某些定论成说,应该用辨证的目光重新加以科学的审视和辨析,不宜一味盲从,更不应一律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