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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级行政区划命名的词源考释
谭汝为
第一类,以地理方位命名
此类省区名称的第二个字皆为东西南北之方位词。例如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江西、云南等。具体说:
山东省,因位于太行山以东而得名;山西省,因位于太行山以西而得名。
河南省,因位于黄河以南而得名;河北省,因位于黄河以北而得名。
湖南省,以位于洞庭湖之南而得名;湖北省,以位于洞庭湖之北而得名。
陕西省,以位于古陕州﹙今河南省陕县﹚以西而得名。
江西省因位于江南地区西部而得名。另一说,唐代将江南道分为江南东道和江南西道,江南西道简称江西。云南省以位于云岭以南而得名。
浙江省,以境内的钱塘江(古称浙江)而得名。
黑龙江省,以境内的黑龙江而得名。
贵州省,以境内贵山而得州名,后为省名。
青海省,因境内的青海湖而得名。
海南省,因海南岛而得名。
江苏省,以江宁府﹙今南京市﹚、苏州府﹙今苏州市﹚各取一字得名。
安徽省,以安庆、徽州各取一字得名。
福建省,以福州、建安各取一字得名。
甘肃省以甘州﹙今张掖﹚、肃州﹙今酒泉﹚各取一字得名。
第四类,以祝愿寰区安宁命名
辽宁省,以辽河流域永久安宁得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宋时属西夏,后以西夏地区安宁得名。
第五类,以缩略简称为名
广东省,以广南东路之简称而得名。唐属岭南道;宋置广南东路,简称广东路。
广西省,以广南西路之简称而得名。唐属岭南道;宋置广南西路,简称广西路。清改广西省;民国仍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广西壮族自治区。
按照一般的说法,四川省因境内有长江、岷江、沱江、嘉陵江四条大河而得名。其实“四川”是古时行政区划的一个合称。唐太宗贞观元年 (公元627年),废除了秦汉以降的州、郡制,将两晋南北朝时代的益州(今成都平原一带)改为剑南道,而将原来的梁州(今陕西汉中盆地一带)改为山南道。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 (公元735年),将剑南道一分为二,分为剑南西川节度和剑南东川节度。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对州县大加减并。宋军灭掉后蜀政权后,设置西川路,开宝六年 (公元973年),又分设峡西路;太平兴国六年 (公元981年),又将西川路和峡西路合并为川峡路;宋真宗咸平四年 (公元1001年),将川峡路一分为四,即益州路(后改成都府路)、梓州路(后改潼川路)、利州路(州治广元)和夔州路 (州治奉节),合称“川峡四路”,简称“四川路”,“四川”由此而得名。元朝在各地设置行中书省,将各自为政的“川峡四路”合并成“四川行中书省”,“四川省”之名由此问世。
第六类,其他命名方法
吉林省,以“吉林乌拉”前二字得名,满语“吉林乌拉”,是沿着松花江的意思。
台湾省,以台湾府得名。清朝设台湾府及台厦道,是为台湾得名的开始,并正式称台湾岛,后改台厦道为台湾道;清末设台湾省,后为日本占领,仍称台湾;民国收复,恢复台湾省,省名至今未变。
西藏自治区:以清正式定名得名。西藏这片国土,在唐宋时称为吐蕃,明代称之乌思藏。藏语“乌思藏”的“乌思”是“中央”的意思,“藏”是“圣洁”的意思。清初称卫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民国初年称为西藏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为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