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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是课程资源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由来已久,教师只是国家课程和教材的忠实地执行者。平时教学中惟有深刻地钻研挖掘教材,体会理解教材,以“纲”为纲,以“本”为本,不敢越雷池半步。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的新的课程管理模式,要求各学校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发和开设校本课程。《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中提到:“高中数学课程也应给学校和教师留有一定的选择空间,他们可以根据学生的基本需求和自身的条件,制定课程发展计划,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供学生选择的课程”。在实施新课程改革的过程中,教师不再是课程的被动执行者,同时也担负着建设和开发校本课程资源的责任。
校本课程的开发是学校完全自发、自主、自给的课程开发,是完全出于学校内部需要(主要是教师和学生的需求),完全依靠自身的条件和资源的全员参与、自我评价的课程开发活动。它是“实践——开发——反思——改进”的“草根”开发模式。主要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1)自发、自愿;(2)自我控制和地方控制;(3)回应内部需要;(4)利用自身资源;(5)内部评价。有人认为校本课程的发展模式是: “研究——开发——实践反思——再开发——推介——质量认证”[1]。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有自己的优势,有自己的课程资源。教师最了解自己学校的实际,了解自己的学生的兴趣和需要。校本课程离开了教师的开发和参与就不再是校本课程,因此,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不再只是一个教书匠,教师肩负着研究校本课程的责任,应该是课程资源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3.教师是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良师益友。
研究性学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劳动技术教育共同构成“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程列入《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
依据新课改方案的要求,必修学分满116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分,社区服务2分,社会实践6分),并在选修2中至少获得6分,总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研究性学习作为一门课程和一种新的学习方式是新课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研究性学习课程占全部高中必修课116个学分中的15个学分,均高于其他各学科必修课学分。从这里不难看出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必要性和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重要性。
如何开展研究性学习对于学生是一个新的挑战,如何指导学生正确地开展研究性学习对教师来说也是一个新的课题。在开展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角色都具有新的特点,教育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以及师生互动的形式都要发生较大变化。教师的态度和做法直接关系到研究性学习课程开设的成败。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教师更像一个学生的“导师”,与学生的关系也更加密切。
开展研究性学习教师应注意的问题。一是正确指导学生选题,切忌题目大而空。目前根据我国大部分高中的实际情况,学生选题多采用限定选择式。即学生在学校公布的研究性学习课题中进行选择;二是加强学生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注意收集、积累和整理资料,及时协助学生解决课题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了便于管理,学生可采用表格跟踪登记的形式记录研究过程;三是做好结题工作,总结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推广优秀案例;四是科学合理的进行学分评定,重在评价学生的态度、参与的过程及获得的经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