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和退休金至今未得到理顺的上访
(2025-11-04 21: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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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世象杂谈 |
关于工资和退休金至今未得到理顺的上访
尊敬的省委组织部长熊茂平及省人保障厅长李安财:
我是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公务员,根据国家工资改革的精神,相关部门把我归之为“中人”。
自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一直领取2014年9月份的工资标准。全市其他的人则与我完全不同:
1.已经退休的人员,每个月增补退休费350元;
2.其他尚未退休的“中人”, 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工资改革后的新工资标准,每个人月增补的幅度约1000元上下。直到每个人办理退休手续之后,再执行2014年9月份的工资标准。
3.而我,从未执行工资改革后的新工资标准,一分钱没有得到增补。连“老人”每个月增补350元退休费的待遇也未曾享受到。
当时,我分别找到宣传部和组织部分管工资的人员询问。组织部答复我:“类似你情况的退休政策尚未出台……”无奈的我只好等待。结果,一直等到今天,仍然没有等到政策出台。
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了8年,类似我这种情况的退休政策难道还未出台吗?国家政策规定:中人的过渡期总共才只有10年,如今8年都过去了,还要等到何时才能出台政策呢?因为2年之后这项工作就结束了,难道过渡期结束后,政策还不能出台吗?我怎么感觉到组织部的同志在白日说梦话呢?
期间,我多次的找市委宣传部反映并要求解决我的工资问题,但是迟迟得不到结果。至今我的工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因此我不得不越级上访。
我认为,我的工资有两项差错:
一是,我理所应当享受全市其他“中人”的待遇,即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工资改革后的新工资。到2014年12月底我的退休手续办完后,再执行2014年9月份的退休工资标准。
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让我从退休之前就一直执行2014年9月份的工资标准。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了组织上没有给付我2014年10月、11月、12月三个月的工资改革后的新工资。
二是,由于我一直执行的是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以至于此后我的所有职级工资的调整,都只能按照未改革前的老工资基数调整。这样,我的工资基数就要比(与我同龄同职级)其他同志的基数低了500元以上。即使比我早退休的李英子、左平等“老人儿”,每人每月还要增加退休费350元,其增加工资的幅度竟然和我一样,作为宣传部副部长(正科级)的我,调整工资的额度之所以如此之低,就是因为未能按照改革后的工资基数调整我的工资。因此,应当按照新工资基数为我补调。
我觉得,我的上述诉求是合情合理的,既没有任何无理的要求,也没有给组织添任何麻烦。
我还觉得,上述的问题根本不是组织部所说的:“退休政策尚未出台……”而是明眼人一看就懂的简单问题,也是连一年级小孩子都能够答对的问题。可是我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仍然迟迟无法解决?
在过去的8年时间里,一方面,我考虑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工作繁忙,不好意思打扰领导,因此一直在耐心的等待。另一方面,觉得自己的这一点工资问题,实在是不足挂齿的小事。自己也不好意思为这么一点小事儿打扰领导,所以一直在耐心的等待。可是,从2014年至今,已经过去了8年,仍然没有任何解决的消息,也可能是开原的各级领导,受政策的限制无法解决,所以我只好越级给上级领导写信咨询。
也希望开原的领导予以理解。
辽宁
开原市委宣传部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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