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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干事、不敢担当的领导干部留你何用

(2025-01-08 16: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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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世象杂谈
 不想干事、不敢担当的领导干部

还留你何用!

李晓东

现实中有一些这样的领导干部,为了工作不出差错,为了所辖领域平安无事,也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稳稳地戴在头上,便以“稳定是第一位的”的理由为借口,在工作上不求上进,不想创新,一味地求稳怕乱。他们对上级的工作部署,不是争先恐后地贯彻落实,而是观察“左邻右舍”的做法然后效而仿之,害怕自己成为出头的椽子“先烂”;对基层百姓的疾苦和困难,也不是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而是找各种理由敷衍塞责、最后不了了之,害怕自己的不当做法会得罪领导、或违背政策,却不怕有负群众。

由于上述心理使然,这样的领导干部整天无所事事、无所用心,当然也就无所作为……他们明日复明日、得过且过地混日子,还美其名曰自己的为官原则是:不揽事、不生事、不招事、不惹事、不多事、不摊事……

对待这种不想事、不找事、不干事的领导干部,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交出手中的权利不再担任领导。

“能想事(主动研究工作)、能找事(主动干工作)”,是各级组织选拔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一个干部如果连工作都不琢磨、不想干,或者不想干好、干出色、干出成绩,那么这样的干部还有提拔和留任的必要吗?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平时多想事(多想工作)没事时多找事(主动找工作做)应该是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

“想事”就是思考问题,是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领导才能的体现。领导干部只有经常想事,才会有做好工作的思路,才会有工作的理想和目标,才会有具体工作的方案和办法。

“找事”就是自己主动找工作做,也可能上级没有部署,群众没有要求,或者完全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之外的工作,但是,只要有利于党的事业、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就应当去“找”还应当去“做”。领导干部若“不找事”,只能上级推一推下面动一动,上级不督促,下面就无事可做。在其位却不谋其政,如同占着“茅坑不拉屎”,反而坐享党和人民的“俸禄”。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干事”就是具体地做工作,是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干事”不是应付上级的差事,更不是推诿群众,而是担起领导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应该干出成绩,干成大事。

“想事、找事、干事”就是自己给自己找工作,给自己确立工作目标,给自己自加压力,就是要自己主动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做工作、做贡献,而且要建功立业。

由“不找事”导致的后果就是“不干事”,“不干事”自然不会出“毛病”,也就没有了“多干事”的风险,不出“毛病”的领导干部自然会保住自己的乌纱帽,这便是那些不愿“担当者”的不良心态。

前一段时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的“四风”问题,首要解决的就是勤政为民的问题。“干事”则是领导干部的执政之首,作为领导干部,只有干好工作,为人民服好务,才称得上是称职的公务员。因此,“找事和干事”是领导干部的本分和义务。

从上述意义来说,领导干部不想事,就不能做领导,领导干部不找事,就不是称职的领导,领导干部不干事,还留你何用!

“一个人的目标有多高,前进的动力就会有多大”,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只有有了工作目标,才能志存高远,才能有工作动力,才能始终如一地沿着奋斗目标前进……如果“不想事、不找事、不干事”,就不会有朝气蓬勃的精神,前进就没有方向,就不会有动力,就会满脑子个人小算盘,思想就会空虚、精神就会颓废……一个领导干部只有“想事、找事、干事”,才会有所追求,有所创造,有一股精神力量,有使不完的劲,进而成就一番事业。

为此,建议我们的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时,注重考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是否“想事、找事、干事”?树立“无功便是过”的考评标准。同时,还要为领导干部营造一种“想事、找事、干事”的从政环境。注重提拔那些主动想事,勤于找事,千方百计干事的干部,给他们干一番干事业的机会。让能干事的人干成事,让干实事的人干大事,让“不想事、不找事、不干事、不敢担当”的领导干部提前“二线”回家养老。

日前,辽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对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者将被问责。我觉得这份文件出台得非常及时而且非常必要,说明辽宁省委意识到我们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确实存在“为官者不作为”的问题。文件指出:有些基层领导干部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消极怠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文件要求:对那些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被动应付上级,或者工作作风漂浮、缺乏有效措施,不能认真履职尽责,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不能打开工作局面甚至工作严重滞后的领导干部,将依规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相信有了这份文件作为问责的依据,有关部门在解决领导干部在其位却不谋其政的问题时就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那些不想干事、不敢担当的领导干部,也再不敢炫耀自己那本来难登大雅之堂的“不招事、不揽事、不生事、不惹事、不多事、不摊事……”的为官原则,因为他们害怕对其问责,害怕自己的乌纱帽无法再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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