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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讹人

(2014-12-24 16:04:14)
标签:

做人要积德善有善报

肇事司机

骑电动怎么走了机动车

汽车肇事司机

分类: 散文随笔

不会讹人

李晓东

  今年夏天,我骑电动车上班在102国道开原石油公司加油站附近的途中,被一辆由便道向主道并道的小轿车撞倒了。我的电动车被甩出五六米远,我身穿的T恤左侧半袖和裤腿的左侧分别被油漆路面磨掉一大块“肉”,胳膊和膝盖处也分别被撞掉一块皮……

  轿车司机停下车,没有查看我是否摔伤,也没有关心询问我的伤势,而是质问我骑电动怎么走了机动车道(我实际在右侧行驶)?看他那语气和“架势”,反倒谴责是我违反了交通规则。

  其实,我是由北向南在102国道的右侧骑行,而轿车是在由偏西向偏东的便道向102国道并道。按理,轿车由便道向国道并道先应减速,避让在102国道右侧骑行的我过去后他才可以并道。而我在主道行驶并未超速(15km/h),他却以车头撞了我的侧后面,明显是他违反了交通规则。我看出此人并不讲道理,也不想与其争辩,立刻打了110报案。

  10分钟后,交警赶到现场简单问询了情况,交警听明白也看懂了主道行驶的我和并道中撞翻了我的轿车。随即,他询问方才是谁报的案?我表示是我打的110电话。

  “你报案啥意思?”交警问我。

  “按交通规则,依法解决这次事故……”我答道。

  “你要多少钱?”交警问我。

  “一切按交通法规处理好了”

  “我的电动车摔了,衣裤坏了,胳膊腿摔破了……”我补充道。

  “你走快车道了!你超速了!”

  “你应给我让道……”肇事司机在一旁喋喋不休。

  “你俩的车还在右侧,明明是你在并道啊……”交警简单的一句话便一语道破了对方的狡辩,于是,轿车司机不再言语。

  看我一直不“开价”,对方又是“一毛不拔”的态度,交警不高兴地甩出一句:“若不扣车吧,然后立案,走正式程序,该是谁的责任谁负责……”

  “我没意见……”我立刻表态同意。

  轿车司机没有表态,交警心知肚明,轿车司机恨不得立即解决,因为一旦扣了车,他会损失更大……

  沉默了几分钟后,交警转而征求我的意见:

  “若不让他赔你200元钱,你看行不行?”

  “200元够修车、够买衣服还是够伤口包扎?…..”我有些不买账。

  “200元行,我现在就拿……”轿车司机已往外掏钱包。

  “若不,你还是扣车吧”我又补充一句。

  接着,又是几分钟的沉默。

  交警看我不满意的态度,也清楚司机想尽快结案,再次走近我商量道:

  “若不,再给你加100元,300元得了……”

  “反正你摔得也不太重,你们双方还都有事儿,相互理解、相互担待些好吗?”

  本来对方根本就没有承认自己的错,反倒认为我违反了交通规则。本来是他撞伤了我,不但不主动担当,还无理狡辩,我真想跟他较一较真。结果,交警的几句话顿时让我的心软了下来。竟让我180°大转弯,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算了,就按你说的300元就300元吧……”我收下钱、签了字、放走了肇事的轿车司机。

  从单位赶来在一旁关照我的机关同志老刘,愤愤不平地表示:

  “当时,你就应该开价3000元,不同意就经官(走法院)”

“300元仅够个外科处置费……”旁观者有人说道。

“T恤和裤子坏了,不赔了吗?”有人七嘴八舌。

  其实,后来撞伤的遭罪才让我知道,当时没有去医院处置是自己“吃了亏”的。虽说被撞的腿和摔伤的胳膊没有骨折,可软组织伤得不轻。当天晚上就都肿得老高,一周后更是疼痛难忍,连我每天必打的乒乓球也不能再玩了。二十多天后还隐隐作痛不敢“吃硬”,正应了那句话:“伤筋动骨一百天啊”。

  事后,老张隔三差五地就埋怨我:

  “遭这么大罪,怎么300元钱就让他走了?咋地也得做个检查、给伤口上点药啊!完了,还得自己买消炎药吃……”

  面对同事善意的责问,我只好微笑地表示:

  “兴他不仁不许咱不义,再说,做人要与人为善,再说,咱也不是讹人的人啊……”

  “我就是多遭几天罪,没啥大不了的……”

  我相信老百姓常说的那句话:“做人要积德,善有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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