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读书开始,我就有个个外号:“假妹”。一头比男同学还要短的头发,一身男性衣服穿在身上,风风火火的来去。那段时间我和阿英在一起多,经常单车答她去学校,以至于不认识的人,以为她谈恋爱了。高中时老罗说那天看见我在栏杆那边,拍了下我,问声,喂。我一回头,他看见是女的,赶紧走开,哈哈。
忘记留长头发的时间了,记得2000年的时候还是短头发,那时还未结婚。也许感觉自己太没女人味了,所以,之后的长发就开始飘飘。虽然如此,男人那大大咧咧的性格一直保持在现在,裙角飞扬从未进入大家的视线。
我的博客的个人简介上写着:迷糊,健忘。我可以忘记很多事情,也许是很重要的事情,之前的或者刚发生的。我基本上对小时候的事情毫无印象,一无所知。多次搬家家里也没有了小时候全家或者个人的照片,找不到我18岁前的任何照片。也许,这真是遗憾的事情,好在我忘记了这些遗憾。
近几年喜欢写,虽然写得只有我自己看,因为我的确是写给自己看,因为怕忘记。什么豪气冲天,内心纠结,博客见证了我的成长和成熟。好在,现在有硬盘和刻碟可以保留住回忆,如果,哪天这些都又全部崩溃了,哈哈,我该想起些什么呢。岁月如浪淘沙,长留记忆的才是真的刻了心里。
买了新沙发,把竹林写的落霞厅挂在了墙上。我喜欢如独行侠般的穿越城市和荒漠,我可以今天出入5星酒店明天睡在无人区的牛粪上边。我也喜欢和朋友热热闹闹的相聚,就算不说话看着他们在瞎扯认真扯风月无边,了解和学习得更多。一个群就是一个小社会,在大排挡坐着喝酒吆喝更让我来得舒心。
酸豆角泡好了。
准备上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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