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旧址】沈阳奉天省咨议局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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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旧址】沈阳奉天省咨议局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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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烹梅
沈阳奉天省咨议局(奉天省议会)旧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桃园街14号,现存建筑为原建筑群中的南配楼。始建于1906年。1912年至1928年,为张作霖时期的奉天省议会所在地,后又改为奉天省高等审判厅、检查厅。解放后,为沈阳军区军法处,2004年,奉天省议会大楼旧址列入沈阳市第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2009年列为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
【附注】后七幅图片来自王泽音博客:http://anti0000.blog.sohu.com/87543663.html
奉天省议会大楼。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沈河区桃源街118号。始建于1906年,为仿欧式的巴洛克风格建筑,是当时奉天省最高权力机构所在地。整栋楼的建筑雕工精美。目前遗留旧址为原大楼的南配楼。
该建筑最初为奉天省咨议局大楼,1912年后为“奉天省议会”所在地,1928年,曾改为“奉天省高等审判厅、检查厅”,解放后曾为沈阳军区政治部军法处,现为一家工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