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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偶无罪,淫乱有理

(2010-04-10 23: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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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承认公民有离婚的权利,并不等于鼓励人人离婚。同样,承认公民有换偶的权利,亦不等于鼓励人人去换偶。

关键在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否得到承认和保障。

关键不在于人们是否在换偶,而是在于人们可不可以换偶。

本质上说,关起门来换偶和关起门来自慰一样,都是属于公民的私权利,都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今天因为换偶而坐牢,明天照样可以因为打飞机而定罪,后天在大街上盯着美女看兴许就要被判刑挖眼睛了。

《黄金时代》里说——“团领导要人保组的人带话说,枝节问题不要讲太多,交代下一个案子罢。听了这话,我发了犟驴脾气:妈妈的,这是案子吗?陈清扬开导我说:这世界上有多少人,每天要干多少这种事,又有几个有资格成为案子。”

在中国,最荒诞的故事永远都是真事。前有虹影写书写成了色情,后有换偶换成了罪犯。

过了12点,小波十三年祭。王二,还不快从墓里跳出来吓吓这帮孙子,他们尽欺负你老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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