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居民委员会改选引起的遐想
最近小区居民委员会进行了一次改选。选举之前,首先成立一个选举委员会,领导选举工作。经过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张榜公示,一个月以后,才进行选举。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也充分调动了选民的积极性。有群众私下议论说:单位领导的产生都能像这样公开透明,充分让群众参与就好了。
是的,群众最关心自己单位领导的产生。一个单位,不论是工厂、学校,还是机关,办得好与差,都与本单位领导有关,所以特别关心本单位领导的产生。可惜,有的单位群众参与度很低,有的无法参与,因为是由上级单位任命的,直至上级通知下来,才知道谁是领导。
在存在着上级任命,暗箱操作的情况下,就会产生种种弊端:
表现之一,就是买官卖官。干部的任免,只有一、二个人说了算,才能够发生卖官现象。如充分发动群众,并集体讨论决定,他就无法买卖了。
表现之二,就是贪污腐败。最近报刊登载,山西某县一位副检察长被双规,家中查出超过一亿元以上的资产。一个县科级干部,按其工资收入,一年最多不会超过10万元。即使按10万元计算,要工作1000年,才能集蓄一亿元人民币。可他只干了十几年县副检察长,就有天文数字的收入。真是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就是这位贪官,在未双规之前,还官运亨通,1999年提升为县第三副检察长,为副科级,以后兼任反贪局长,到2008年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同时晋升为正科级。他的劣迹,本单位的群众不会不知道,只是知道了也毫无话语权。
表现之三,就是庸官。有些人,虽然没有贪污受贿等劣迹,但业绩平平,无开拓创新精神。在换届时,连换连任,直至退休。群众虽有意见,但意见的“权重”太轻,只好听之任之。
还有种种表现,以上“卖官”、“贪官”、“庸官”,这三官现象,群众最为关心。这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长期斗争,综合治理。采取像居民委员会改选中的措施,公开透明,在干部的考评和选拔任用的过程中,能加大群众的话语权,尤其是本单位群众的意见,不失为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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