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食草家族》中最怵目惊心的描写应该是小说结尾的种种酷刑:
“父亲说天像背书一样背着:‘第一种,彩云遮月,也叫‘戴驴遮眼儿’,这刑法的施行方法是:用利刃把受刑者额头上的皮肤剥下来,遮住双眼。第二种,去发修行,此刑的施行方法是:用一壶沸水,浇在受刑者头上,把头发一根也不剩地屠戮下来。第三种,精简干部,干部者,五官也,此刑即是用利刃旋掉受刑者的双耳和鼻子。第四种,剪刺猬,此刑的实施:用锋利剪刀将受刑者全身皮肉剪出~些雀舌状,像你们的娘过年时做面刺猬时那样。第五种,虎口拔牙,这刑法简单,就是用钳子把受刑者的牙齿全部拔下来。第六种,油炸佛手——用滚油将受刑者的十指炸焦。第七种,高瞻远瞩——用滑车将受刑者高吊起来。第八种,气满肚腹——将气管子插进受刑者屁眼往里打气。第九种,步步娇——赤脚走二十面烧红的铁鏊子……’”
这段文字读完,汗毛直竖,不寒而栗,而像这样的酷刑竟有四十八种之多。对于莫言的这部小说,努努书坊如此评价:
“《食草家族》是莫言肆意挥洒他的奇崛想象力的长篇小说,堪称汉语文学中将荒诞魔幻发展到极致的作品;同时也是一部充分体现莫言的世界哲学的作品。小说以高密东北乡为背景,描写了生活在贫瘠而又富饶的上地上的祖先们与大自然的关系。历史与现实,人为与自然,视觉、味觉、触觉与魔幻荒诞的想象,浓墨重彩与天马行空的抒写,在这部作品中浑然一体,令人惊叹。”
阅读水平有限,看完小说之后,确实佩服作者非凡的想象力,但也的确没有看出“世界哲学”的意思。不过,想象的成分在这部小说中确实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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