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收取是强盗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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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收取是强盗行径
摘要:《水浒传》里坐山为王的强盗埋伏在草丛里,见过往行人出现在包围圈里,突然跳将出来,手执开山大斧大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我门前过,留下买路财!”吓得过往行人留下买路财,含泪赤条条而去。今天,马路边上,楼堂馆所门口,清一色的城管执法局收费公司员工,手一伸:拿钱来!车主不解:凭什么?答曰:我们依法收费。你如果不交费,就不要从我这里通过!车主没有办法,只好交款走人。我们知道,城市空间属于人民,人民的地盘人民做主,可人民的主让少数人做了,此乃真正的强盗所为。还有,小区的停车收费也是极不合理的,小区的空地是全体业主的空间,业主把车停在自己的家门口,物业公司凭什么收费?
一、马路边停车收费是否合理?
这天早上,接到了朋友的电话,说我从北京来了,无论如何也要给我接风洗尘。于是,朋友拉我到兰州市某宾馆用餐。朋友的车刚刚停下,一个穿黄马甲、带收费员袖标的退休老太太来了:交费。司机问交多少费?老太太答10元。你们是什么单位?凭什么收费?我们的上级是兰州市执法局,收费的依据是4+3,就是一个小时内4元,后两个小时每小时再加3元,你们吃一顿饭三个小时,所以收你10元。司机问如果我们不交呢?她说好办。司机问怎么办?她说我陪着你上楼,当着你朋友的面向你要,你要不交,我让你们吃不成饭。司机无奈,只好交了10元钱了事。在席间,大家在义愤填膺的同时,讨论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大家一直认为城市的空间是属于城市人民的空间,让城管这样的权力单位任意指定有关关系户收费,是损公肥私的行径。
某些地区马路停车收费的合法性、正当性,毋庸置疑。我们的质疑是操作层面上的一系列问题:停车位是不是可以无节制地想怎么划就怎么划?是不是划了就一定要收费?如果收,收多少?谁来收?收的钱是不是用在城市人民的身上?如果没有这样一个透明度,谁跟城管关系好,谁就能收费,这跟乱收费有什么两样?人民城市人民管,这样的乱收费,是不是通过了这个城市的人民呢?如果没有通过人民的表决,你城管一家说了算,这公民的权益、政府的威信还怎么体现?
带着这个问题,我随意对个别群众和法律等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今天,我们暂时不判断这件事情谁对谁错。我们期待的是,通过充分讨论,各方能在更高、更深层次对马路收费是不是合理达成共识。
“城市道路划停车泊位应当经过什么程序?谁有权决定这些停车位收费?城管这样做是不是合理合法?再说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收费处究竟收了多少?收的钱都到哪儿去了?是不是装进了个人的腰包?”我采访律师吴先生时,吴先生如是问。
接下来,我们就此问题就行了探讨。吴先生说:第一,关于车辆乱停乱放的工作交警队一直在做。为了治理,交警队对这些无序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必要的扣分和罚款。这一切都是有法可依的。可是,城管收费公司这样的行为,你依据的是什么法?我们的人民能不能承受起这样的收费?第二,城市的空间正如你说的是属于人民的,你城管要插杆收费,经过了哪一级人民政府的同意?如果政府同意了,我们要问的是,你政府是否就此问题征求了人民的意见?如果这些都没有做,那我认为这就是违法的。
在了解中,我们发现,兰州市全城大街小巷都划上了路边停车位,并且实行每小时4至7元不等的收费,这已经引起了很多市民的不满。我们到滨河路某停车场调查时,正赶上一个本地司机和收费员吵架。我当即对这位司机朋友进行了采访。
司机朋友姓钱,家住东岗世纪新村。钱先生来滨河路看朋友喝多了酒。于是,他就把车停在了马路边停车场。今天早上钱先生来取车时,停车场收费员让他缴纳30元的停车费。钱先生对笔者说:“此前我也经常开车来这里看亲戚,可是,夜间停车费一律6元。可今天他们非要收我30元,所以,我认为这样的收费不合理。”我问收费员,你收人家30元有没有依据?收费员指着打卡机说:“30元是这里出来的。”
下午,我驾车来到东方红广场北侧的广场北路停车场。一名拿着停车票据的收费员指挥笔者将车停进了车位。当笔者下车锁门时,收费员说:“一小时4元,先交10元钱,多退少补。”我说到里面取本书,可能半小时就够了,能不能先交4元?收费员说:“我们都是这么收费的,其他车辆也是这么交的。”和我同行的周老师拿出了10元钱交给了收费员。然而,但40分钟后开车时,该收费员已经不见了踪影。我们等不来人,只好离去了。
据说,兰州市停车场服务收费按照区域,划分了重点路段、一类道路、二类道路,收费标准因此也不一。但在调查中,大部分车主都表示,到底哪些路段属于重点路段,哪些属于一、二类道路,驾驶员应该交费多少,没人能知道。一句话,兰州市的停车费是一笔“糊涂账”。
对此,我打电话询问了有关部门,他们说,从城市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角度看,公共资源是全体市民共有的,总量是有限的。相对于全民共享的公共停车泊位,部分机动车所有人使用,应该是有偿的。这符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管理理念,也是高效利用公共资源,减轻中心城市停车压力,提高公共泊位周转率的客观需要。既然如此,停车收费为何不听证?收的费去了哪里?是不是用在了老百姓的身上?对方无言以对。放下电话后,我又问了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朋友告诉我:目前停车场的收费还没有列入国家和省的听证目录,所以,停车收费问题还没有纳入听证的范畴。这天晚上,就此事我又一次采访了杨律师。杨律师告诉我,他查阅了资料,这样的随意的城市划线收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二、小区物业停车收费也是不合理的
接下来,我们和杨律师讨论了小区停车收费是不是合理的问题。杨律师谈了他的看法。我们都知道,小区的空间和城市的空间一样,也是属于人民的。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其实已经把小区的公共空间也买下了。比方说,你到某个小区买房的时候,首先要看的是这个小区的规划图。建筑占多少面积,绿地是多少,幼儿园、学校、医疗所在什么位置?等等。这样一来,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把小区的空间也买下了。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物业公司竟然堂而皇之的收起了业主的停车费。这就好比是,物业公司是业主雇的服务员,而服务员在为业主服务的同时,在主人的地盘上画了个停车位,然后去收业主的停车费,这岂不是咄咄怪事?
就此问题,我通过电话采访了不收熟悉的朋友。住在兰州市城关区燕京家园的戎先生告诉我,在物业公司、公共场所修建的地下停车场里,人家收费应该是有道理的。可我们把车停在小区里的空地上,物业公司也要收费,这就是不合理的。住在科教城的杨先生告诉我,他完全同意杨律师的看法。这一天,我打了十几位朋友的电话,大家的感觉都是一样的,一直认为小区内停车缴费是非常不合理的。
其实,停车收费的问题全国各地都有。这些年我在北京工作,北京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关键是,停车费该不该收?我个人认为,停车费是不应该收的。如果非收不可,这收取的停车费属于谁?是不是属于市民或者是小区的业主?亲爱的朋友们,如果你也同意我们的意见,请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的朋友们看到本文的同时,还要让我们的政府知道这件事,然后彻底的取缔这项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