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鼎龙002502索赔预征集。微信:13402005209
(2024-08-02 13:23:40)
标签:
股票 |
分类: 股票维权 |
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王爱秀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截止2023年4月27日未清仓而亏损的;
【注:上述索赔条件为暂定,如有变动,律师及时告知投资者】
二、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4年7月30日,鼎龙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27日,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指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4月29日,鼎龙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三、委托时提供的材料较为简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卡或开户证明(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首笔买入之日至打印之日;到营业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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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团队对此类案件适用风险代理,委托人取得赔偿款后才需支付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