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股份(300343)预征集微信:13402005209
(2024-06-06 15:17:33)
标签:
股票 |
分类: 股票维权 |
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王爱秀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2019年3月31日至2024年5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5月20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注:上述索赔条件为暂定,如有变动,律师及时告知投资者】
二、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4年5月20日晚,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警示函》。
三、委托时提供的材料较为简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卡或开户证明(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首笔买入之日至打印之日;到营业部办理)。
--------------------------------
(目前本团队对此类案件适用风险代理,委托人取得赔偿款后才需支付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