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601101)索赔征集
(2024-03-12 16: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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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王爱秀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2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二、昊华能源(601101)索赔进入倒计时
郑重提示:本案由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目前已经有股民获赔,建议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起诉。
2021年11月11日,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耿养谋、关杰、于福国、张伟、田会)》(〔2021〕12号),认定昊华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三、委托时提供的材料较为简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卡或开户证明(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首笔买入之日至打印之日;到营业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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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团队对此类案件适用风险代理,委托人取得赔偿款后才需支付律师费)
联系方式(微信):1340200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