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601010)索赔预征集
(2023-08-30 14:16:41)
标签:
股票 |
分类: 股票维权 |
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王爱秀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注:上述索赔条件为暂定,如有变动,律师及时告知投资者】
二、文峰股份(601010)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文峰股份2023年8月22日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警示函》。具体违法违规事项如下:
2021年10月,文峰股份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文峰大世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认购守朴行业优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认购守朴基金时该基金单位净值为0.9821元。2022年4月,守朴基金单位净值跌至0.1319元,上述亏损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公司怠于履行投后管理权利及义务,未及时发现上述投资亏损事项,迟至2022年7月15日才在临时公告中对上述投资亏损情况予以披露。
三、委托时提供的材料较为简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卡或开户证明(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首笔买入之日至打印之日;到营业部办理)。
--------------------------------
(目前本团队对此类案件适用风险代理,委托人取得赔偿款后才需支付律师费)
微信:1340200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