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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昆体良《雄辩术原理》有感(五)
他是第一位提出不准体罚学生的人。他认为,对儿童实施体罚是教育者的无能和失效的表现,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做法。
体罚是一种残忍的行为,是一种凌辱。教师如果经常正面告诫,在课业上加以督促,体罚就没有必要了。体罚造成儿童心情压抑、沮丧和消沉。
读到此,我想到教师对学生的体罚,不仅仅是身体的惩罚。教师对“暂困生”的言语、眼神、行为也是一种体罚。这种体罚对学生心灵的伤害更严重。我们教师应该在对待每一位学生时都应持赏识的态度,投入真实的感情。要以爱育爱,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鼓励与关爱。要把“暂困生”看作是受伤的天鹅,而不是把他视为在天鹅群中的鸡。“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在别人的孩子是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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