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苏刚刚看了一本《创意城市.巴黎》,是关于18位巴黎艺术家和设计师的原创访谈录。其中的大部分艺术家都是令人尊敬的,但有一位“著名艺术家”却让老苏不敢苟同。他的名字叫米歇尔.瑞朗格(Michel
Gueranger)。
书中是这样介绍这位艺术家的:
在西方艺术圈,Michel不是最知名的,但绝对特立独行。......而Michel算得上是艺术领域不折不扣的探索者与先锋人物,画飞机、喷雪山、染牛奶......为了实现艺术创意,不惜采用任何可行的方式来突破古典绘画固有的空间概念。
......他曾飞到勃朗峰,将白雪皑皑的山峰当作自己的画布,像喷漆工人一样,通过渲染来绽放梦想。好似象征主义画派的奥蒂诺.雷东在狂风的惊颤中打翻了颜料盒一样,洒在雪上的像用碎水晶制成的彩虹般的颜料结晶灵动,充满视觉诱惑。
看着书中那一幅幅洁白雪山上被人工涂抹的色彩炫丽的图片,看着“艺术家”手举长长的大管子对着雪白的山峰像警察用水枪镇压骚乱一样喷射彩色颜料时,老苏不禁震撼,也一时无语。作者崇洋媚外的溢美之词是可以理解的,书中强调该艺术家进行的“渲染行动”所采用的颜料对大自然无污染,附着于冰雪之上一段时间后会自行消融等等,但肤浅和愚蠢到连基本的环保常识都不知确是令人遗憾的。彩色颜料可以高科技到从人类的视觉上消融,但绝对不会从本质上消亡。就好像一杯表面看来清澈透明的水不一定就可以饮用一样,表面的清澈不代表水质的清洁。
艺术家追求特立独行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以破坏自然环境为前提,更不能以艺术的名义为了满足自己的自私艺术实现而破坏人类共同的资源。该书号称该艺术家是一名环保主义者,但怎会不知道环保的基本理念就是对自然的尊重。没有尊重,何来保护?
假设他使用的彩色颜料可以从本质上消亡,但这种所谓的艺术追求是以对自然的强奸为前提的,这种行为艺术恐怕也只能算是一种破坏行为,至少是不道德的行为。
艺术家一定要以不道德为前提进行艺术创作吗?
这种艺术家还是尽量不要介绍到中国的为好,中国的原生态资源已经很少了,至少老苏不想看到有一天该艺术家把我们的珠穆朗玛也涂抹成七彩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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