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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勇:李庄,祝你平安!

(2009-12-25 01:04:16)
标签:

法律

刑讯逼供

伪证

证人堡制度

朱明勇

李庄

杂谈

分类: 热点案例

平安夜,我心不安,不知道李庄在重庆的看守所怎样度过这个原本祥和的节日。自李庄被捕以来,许多这样或者那样的报道把李庄妖魔化了,想还李庄事件一个本来的面目何其艰难!因为我们不能掌握舆论。

开口,媒体不能真实正确地表达。

但是如果一直闭口,那根本就不是我的秉性。

媒体有一些关于我对李庄的评价,开始感觉我提出了另有隐情,后来感觉是有点贬低同行。一切是那么微妙,好像是只有以我的口气贬低一下李庄之后,才可以发表我关于重庆违法情节的陈述。但是那都不是我的原话,甚至有的记者根本就没有采访过我。

尽管我们都竭尽全力的想搞明白真相,尽管我们也因需要为自己的当事人成功辩护而相互保守各自的秘密,但是作为同行,他的认真和执着,他的胆魄和勇气,我还是对他有一种职业的尊敬!

我说过,尽管第一次接触李庄,却能感觉到他身上有一种不畏权贵的气质,但是这句话没有记者报道。

我说过,李庄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仗义执言的精神正是中国律师所缺少的精神,也没有媒体报道。

就李庄案件本身而言在没有终审判决之前说什么都是没用的。但是我可以说的是,即便官方公布的所有事实都是真的,他也是无罪的。

把同案笔录念给被告人听是律师在审判阶段的基本工作,不念才是失职。

叫被告人把刑讯逼供的事实讲出来是为了让法官了解真相。

申请伤情鉴定是为了使刑讯逼供得到证实。

申请延期审理也是法定的程序之一。

叫警察作证证明存在刑讯逼供无异于火中取栗,但那却是最直接的刑讯逼供证据。不过这是要人家饭碗的事情,在中国没有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即便花钱也是应该的,关键是看他证明的是不事实。

也许大家都已经注意到吴家友在电视画面上那躲闪不定的眼神,那是说谎的眼神。他的原话是收买作证而不是收买作“伪证”。

龚刚模说李庄用眼神暗示他说被刑讯逼供了,于是他就说被打了、被吊了。这不还是从龚自己口里说出的吗。

什么林业局的证明,如果不是他们家人说过这事李庄哪里知道什么种树的事,叫她老婆去开证明就能知道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开了就有,没开就没有,如果没有这事而开了有的证明,那做伪证的应该龚的家人或者林业局,关李庄何事?赞助失学儿童也是同样的道理。何况这两个证据跟龚刚模有没有罪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还有什么签空白委托书,这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龚在外有那么多生意,羁押期间很多问题需要委托处理,不签委托能行吗?这居然成了犯罪证据。

好了,不用说了。李庄自己应该能为自己辩护,如果辩护还有意义的话。

不知道是不是抓了20几人只起诉李庄一人。

30号,李庄案公开审判,人们一定会看见李庄那依旧高昂的精神,也一定会听到那些让你不敢相信的真相!

李庄,你不要怕,其实我知道你根本就不怕。我们早就谈到了这次是要抓我还是要抓你的话题。

吴家友,那个在一中院门口客气的跟我打招呼的重庆律师被捕了。

马晓军,那个在中院微笑着一句话不说,一次又一次给我倒茶的北京律师不知道去哪里了,难道也被捕了吗?

赵长青,刚刚辩护完黎强案,在已经有媒体报道他说过公安开始根本不让他会见他的当事人黎强,还找到高院协调后才得以会见。不久前他又说他会见待遇很正常。真的很正常吗?

还有其他律师也说会见时在场的警察态度还好,真搞不明白,杀你的时候你会说子弹质量不错吗?

人们早已经麻木了!很多律师也麻木了!!李庄没有麻木!!!

李庄,这个激情澎湃的北方汉子,尽管我知道他一定会被判“有罪”,尽管我知道在某些媒体的蒙蔽下,那些被误导的人们也许都在唾骂他。但这个血性男儿李庄,却应该是每一个律师,每一个中国律师都值得记住的名字。就像他自己说过的,他愿意用自己的自由换得中国法治的一小步进步。

也许不久,也许很久,我们一定会看到他带着那灿烂的笑脸向我们走来!

平安夜,李庄,我只期待你能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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