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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教授病危被解聘——都是医保惹的祸

(2009-11-18 02:40:55)
标签:

法律

武大

公费医疗

医保

张在元

杂谈

分类: 热点案例

昨日,网上出现一篇帖子称,武汉大学的著名教授、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博士两年前患上罕见的神经元传导障碍,已经病危,武汉大学竟派人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宣布:终止其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帖子引起很大争论,有网友认为武汉大学此举是卸磨杀驴,而院方称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张在元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 

http://photocdn.sohu.com/20091117/Img268258772.jpg   

其实在媒体的评价和网民的关注手中,大家都忽视了一个基本的问题,那就是张教授的医疗问题到底是怎么办理的。如果搞清楚了这个问题,那么所谓狡兔死,走狗烹以及武大方面所谓的仁至义尽就不再是一个问题。也许我们没有注意到武大在申明中已经表示“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张在元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20天,即非全职聘用,其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学校,亦不享受校内教职工住房及公费医疗等福利”。那么这里又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即张教授的人事关系到底在哪里?

作为知名学者,张教授不可能没有人事关系,在中国这样一个背景下任何人都有一个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单位。在多年的多次改革中,人事关系这一问题一直存在。现在需要搞清楚的是张教授在武大之前到底在哪个单位工作,人事关系是不是在这个单位,这个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医疗问题是怎样解决的,是原来的公费医疗制度还是进行了医保改革。如果是公费医疗那么张教授就有人来承担医疗费(当然按照比例),如果是医保自然也不存在没人支付医疗费的情况。

从武大提供的材料来看,武大在聘用张教授时合同里约定是有支付医保费用的。这里经过分析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张教授原来的单位有公费医疗,不需要办理医保,或者原来的单位有医保也不能重复办理。但是如果是这两种情况张教授也不会与武大发生这次尴尬的事件。再就是另外一种情形,即张教授原来没有公费医疗也没有办理医保。到武大后由于是短期聘用人员自己应该去办理但是他没有去办理医保。而事实上武大的确支付过医疗保险的费用。

从实际情况来看,武大在张教授病重期间已经垫付了68万多的医疗费,并已经支付了16.5万的补贴,的确远远超出普通用人单位的待遇。试想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保安,尽管在法律关系和人权方面与张教授一样,武大会这样吗?

在武大的申明中,我们明显的看到武大的无耐,他希望张教授的家人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这是武大的明智,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按照法律或者约定武大不应该支付这笔巨大的医疗费用,而实际上支出了,那么作为国有事业单位的武汉大学谁又有什么权利动用国家公款为张教授支付医疗费呢?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都有依据。

之所以武大可怜巴巴地说:你告我吧,法院怎么判就怎么执行。因为武大除了张教授的设计学院外还有一个也可以堪称很厉害的法学院。他们不会不知道通过法律处理的结果。他们在期望这种结果的出现,那就是不再支付张教授的医疗费,并且是以法律的名义。

对于这件事情,武大拿出解聘通知到医院在病危并已经不能开口讲话的张教授面前宣布,确实很残忍。就我看来这一招的确是多此一举。既然合同到期,不再签订续聘合同就完事了,何苦要在这种时候多此让众人颇感不义的一举呢?问题处理的是有些不够人性。

那么张教授的治疗问题怎么办?首先还是请其家人告知我们张教授到底有没有办理医保?或者还在享受公费医疗?如果真的没有,那还是拿起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吧,不过结果难以预知,甚至有点不祥。哎,偌大一个国家,连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问题都解决不了,普通百姓怎么办啊,病了,等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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