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宏进的抓与放说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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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同诈骗隆尧县公安局华龙公司方宏进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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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宏进 资料图片
新华网石家庄10月18日电 (记者朱峰)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18日晚间向新华社记者透露,曾工作于中央电视台和东方卫视的著名节目主持人方宏进涉嫌合同诈骗于日前被邢台市隆尧县警方刑事拘留,但目前其人已被取保候审。
据邢台市公安局介绍,2006年2月,方宏进找到位于隆尧县的知名方便面生产企业华龙公司,要求为该公司做电视剧植入式广告,双方签订了广告合同。2006年4月,华龙公司依约向方宏进投资的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汇入100万元,但澳卫公司未能如约。
2008年1月,华龙公司将澳卫公司起诉至隆尧县人民法院。隆尧县人民法院将该案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移送隆尧县公安局。经隆尧县局立案侦查,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2008年6月,隆尧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方宏进行上网追逃。
2009年10月,方宏进被隆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方宏进到案后,将赃款全部退回,且认罪态度较好,隆尧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方宏进取保候审。
方宏进被抓是因为涉嫌合同诈骗,诈骗金额达到百万,那么根据中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如果罪名成立,方宏进至少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如果不构成犯罪,那么就只是一个简单的合同纠纷。
但是,如果是合同纠纷,方宏进怎么会“认罪”态度好并且退赃积极呢?公安部早有规定公安机关不允许插手经济纠纷,方宏进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
显然根据以上判断方宏进的行为可能真的构成合同诈骗。这种文化公司骗钱的也不在少数。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方宏进为什么可以放出来。在法律上讲目前方宏进是取保候审,但是对于一个可能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没有法定(如正在怀孕的妇女,严重的传染病患者等)的理由,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将其办理取保候审的。无论在哪里,什么类型的案子,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均属于重大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是不可能停止侦查的。结果只有两种,一是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再就是撤销案件(等于无罪释放)。
本案令人感到蹊跷的是,方宏进的案子怎么会办个取保候审了之?
不管是不是违规办理了取保,接下来是否还会继续侦办,将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如果就此罢休,那么极有可能是方宏进不构成犯罪,对于先前的拘留行为,公安机关应该予以国家赔偿、甚至赔礼道歉。如果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就应该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将按照程序一步步走下去,直至法院开庭审理,以最终确定方宏进是否有罪。
目前河北公安的做法,让人感觉有两种违法的可能,其一要么是非法插手经济纠纷,帮助本地企业抓人讨债,这种行为无异于黑社会的做法。其二是违规办理取保候审,私放大重犯罪的嫌疑人。无论哪种可能河北公安机关都将涉嫌严重违法。
难道就因为方宏进曾经是个名人,公安机关就不知道怎么办案了吗?
重大案件荒唐处置,违规、违法甚至犯罪,公然昭示全国媒体,居然就没有人感到蹊跷,这也真是蹊跷透顶!
中国应该是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首先要有懂得法律、崇尚法律的人民,其次要有严格遵守法律的国家机关。不然社会就像一句广告语:“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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