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庭审——我仿佛看到了5月13日的通报
朱明勇
邓玉娇免除处罚其实是很多网友都可以接受的,也可以说是”他们”和“我们”共同的底线。但是,也请各位不要忘记免除处罚其实邓玉娇是有罪的,也就是说在她的历史中她是有过犯罪记录的人,这样对于绝
对的正义而言是远远不够的。

但是大家能够接受,我,如果仅仅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的话,却不能接受。今天的庭审中我们再次听到那微弱的声音还是强调了“欲离开休息室,被邓贵大拉回”。“欲再次离开,邓贵大又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贵大再次用力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双脚朝邓贵大乱蹬,把邓贵大蹬开,并站起来。邓贵大再次扑向邓玉娇,邓玉娇持水果刀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的左颈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处受伤。黄德智上前阻拦,亦被邓玉娇刺伤右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请注意这里不是什么“推坐”、不是什么“拉扯”、不是什么“推搡”。是“拉回”、“又拉回”、“推倒”、“再次推到”、“再次扑向”。

我们除了从“乱蹬”中看到的绝望,还看到了邓玉娇不是“坐”在沙发上,是“倒”在沙发上。今天的“倒”难道不是13日通报中所说的“按倒”中的“倒”吗?
我记得在武术动作中不管是传统的正蹬腿、后蹬腿、上架蹬踢,还是太极中的蹬脚推扇、转身蹬脚等站立时的动作外,其他与“蹬”字相关的动作绝大部分都是躺在地上施展的,如洪拳中“兔子蹬鹰”。我还几乎没有见过坐着需要用“蹬”字来描述的动作。那么邓玉娇的“乱蹬”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应该很清楚了。
所以说仿佛从今天的庭审中我们隐约看到了5月13日巴东政府的通报中两次“按倒”、“按住”。
人们在欢庆邓玉娇将获得自由之时,忘记了这并不是我们本来的期望。我们一时忽略了这种自由的代价了。“心智障碍”、“心境障碍”这是传统“精神病人”的更为精准的符号。有罪之身将使我们为对她的帮助有诸多的限制。
关心她的人,远不止我一个,有能力关心她的人,更不只是我。但是,今天的判决,我没有办法帮她开具“无犯罪证明”。应该有很多人知道这份证明将在什么时候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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